近日,市文明办、市法院联合推出今年第2批(总第18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案82件、标的18766.97万元。上榜者59名,其中自然人36名、法人23个。黑名单已经在长江日报和长江日报微信公众号曝光。 生效的判决无法落实,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司法公正卡在执行环节,长期以来困扰着法院和权益人。近年来,对“老赖”的打击在不断升级加码,除了定期公布黑名单,施加舆论压力以外,还有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出入境,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禁止参加招投标等信用惩戒措施,也包括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呈现出对“老赖”的合围之势。 这一系列措施,确实对治“老赖”产生了显著作用,推进案件的执行,但现实中的问题依然很多。面对堆积的大小案件,法院的执行能力相对不足,动用司法力量的执行周期较长。当司法干预不能及时跟进,或者并没有采取硬性约束时,“老赖”依然可以混入广阔的经济社会生活中,逃避和拖延债务。 长期以来,对“老赖”的治理容易走入两个方向。一是“严刑峻法”论,强调对“老赖”下重拳打击,加大惩罚力度,动用更严厉的司法手段;另一个方向,就是强化对“老赖”个人道德品质的指摘。这些办法未必没有效果,但是,“老赖”的长期存在,是一个复杂的现实问题,要进一步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还需要更多方面力量的加入。 不难发现,“老赖”之所以赖得了,拖得起,很大的原因在于,一个失信的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其实并不会明显感受到失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目前的一些手段,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给失信者造成不便,但除了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外,其他较弱的方式其实谈不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一些“老赖”仍然享受着正常的公共和商业服务。当失信的代价并非不可承受时,客观上就为“老赖”提供了缓冲带,甚至与债权人和法院玩起“躲猫猫”。 提高失信的代价,并不一定只能是高额罚款、司法拘留或者是公开“羞辱”。通过密布社会生活各处的“限制”,织就一张全社会联动的大网,对失信者设置各种形式的“门槛”,让“老赖”处处碰壁,最终无处通行,被社会边缘化,甚至被迫游离于经济社会秩序之外。只要一个人还想参与正常的政治和经济生活,就必须清算个人的信用账,无处遁形,赖无可赖。 治理“老赖”,既是法律问题,更是个社会治理问题。社会治理,重在调动社会的积极性,一些具体的细节,还需要司法部门和社会各个层面的协调与联动。“老赖”归根结底是在社会上寻找避难所,要彻底铲除“老赖”的侥幸心理,就要靠社会的全面“助攻”,让每个角落都不给“老赖”留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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