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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影视,有意义还要有意思

2017-04-07 07:10:34毛建国来源:法制日报责任编辑:林瑶我来说两句

这段时间,反腐题材剧《人民的名义》似乎是“横空出世”,以摧枯拉朽之势赢得了各阶层观众的喜爱,其收视、点击率排行全线占据各大排行榜首位,关于这部剧的热评更是横扫各类媒体渠道。近日,总制片人、导演李路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希望这部剧能让人们看到人性的温暖、正义的力量,为预防腐败提供镜鉴(4月5日《新华每日电讯》)。

我们这个时代,在我们的荧屏上,并不缺少流行剧,真正缺少的是现象剧——既有“金杯”又有“口碑”的制作。《人民的名义》,就是一部现象剧。在满屏尽是玄幻的当下,《人民的名义》的“霸屏”,是一股清流,显得有些奇怪,自然引发了舆论的好奇。具体来说,这部电视剧既做到了有意义,也做到了有意思。

有人曾经说过,世上的事大致有四种:有意义又有意思的事,没意义又没意思的事,有意义却没意思的事,有意思却没意义的事。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文艺作品,也不外乎如此。理想的文艺作品,人们真正希望的文艺作品,应该是既有意义又有意思。反之,如果一部作品既没有意义也没有意思,只能拖入“回收站”。

《人民的名义》是一部有意义的作品。尽管其只是一部非写实电视剧,但因为反映的是反腐这一题材,击中了人们的内心,让人们产生了强烈的代入感。一段时间以来,反腐深入推进,深刻改变了党风、政风,也改变了社会风气。在反腐过程中,人们并非局外人,而是以各种形式参与。在这方面,人们有着太多感慨。《人民的名义》的热播,多多少少沾了反腐的光。

一部流行作品的产生,未必需要有意义,但一定要有意思,需要通过自身艺术魅力,去打动和感动受众。反腐剧确实有“自热体质”,但其一旦播出,就再也不是单纯的价值输出了,而必须以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让人们选择接受。这就是艺术性的问题,作品需要以有意思的形式表现出来。只有那些具备艺术性的作品,让人们感到有意思的作品,才能成为现象剧。

《人民的名义》正是一部有意思的作品。剧中共有三条叙事线索:一是检察机关办理重大腐败案件,揭露腐败对人民的伤害;二是政治线,展现被卷进腐败案的各级官员的斗争;三是人民线,讲述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在大时代下的种种遭遇。这三条线反映了现实生活,延伸了反腐剧的深度。导演李路曾表示,“没有人天生是贪官,人都有两面性和复杂性,是什么样的欲望、契机、事件促使他们走向了深渊,这是我想去探讨的。”导演如此的思路,编剧如此的安排,都需要由演员来表现。演员以教科书式的表演,真正诠释了什么叫“戏骨”。

一段时间以来,文化市场出现了一种只要意思不要意义的倾向。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提出,一些电视台、互联网和直播平台盲目追求高收视率、高点击率,节目内容泛娱乐化,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这里,既涉及到创作导向和创作观,也反映出对市场需求的准确认知。在文化供给上,有人认准庸俗流行主义,认为粗俗的才是市场的,事实上,公众也有高层次的文化需求,只是这部分需求,被人为屏蔽了,被人为隔裂了。

《人民的名义》如同一幅当代版《清明上河图》,体现了有意义与有意思的融合。这也再次提醒我们,市场永远都存在高层次的文化需求。做到了有艺术性的表达,就能让“有意义”“有意思”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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