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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政策要小心呵护家庭婚姻

2017-03-30 09:00:05支振锋来源:法制日报责任编辑:林瑶我来说两句

北京购房政策近日又出新规,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无论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这一政策被认为是针对买房“假离婚”的一记大招。

在“边涨边限、边限边涨”的房市博弈怪圈中,高不可及的房价愈益成为众多城市居民心头沉重的痛。然而,稳定房价政策却使婚姻受伤。从“认房又认贷”到“以家庭为单位”限购,婚姻突然成了购房的障碍,又突然成了“致富”的工具。以买房或者节省税费为目的的“假离婚”已成为不少城市居民公开的隐痛,客观上推高了离婚率;报道说一位有上海户口的房产中介小伙,已经与客户结过4次婚,其中包括一位70岁的老太太,一结一离,每次都有6到8万的报酬。最新的一个微信段子是,一位京籍已婚女士想把房产赠送给弟弟一家,咨询怎么节省费用。律师给出的建议,通过其丈夫、弟弟与弟媳三人之间排列组合般的六次离婚、结婚,可以节省各种税费87万元。

姑且不论故事是真实还是虚构,但婚姻成为利益算计的精确筹码,切切实实成为中国式房产故事的真实情节。不仅如此,为了上岗就业、拆迁补偿、子女上学、户籍落户甚至计划生育,有些家庭的婚姻好像早已褪去温情脉脉的面纱,成为利益工具箱中的称手利刃。婚姻成为筹码,无论如何都令人唏嘘。但确实应该好好反思一下,我们是怎么冷漠地把家庭伦理置于如此尴尬境地的?我们又是如何将社会道德逼到如此绝境的?这也是对这个时代的大拷问。

在收窄供应、尚未开征房地产税等结构性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以家庭为单位限购限贷,在交易环节征收税费,抑制消费,也许是一个无奈的选择。正如十几年前,有的国企在工作岗位有限的情况下,每个家庭只能安排一个人上岗,导致职工离婚潮的出现。其他如计划生育、拆迁补偿等,也都以家庭为单位或者跟家庭有关。但遗憾的是,因为种种原因,这些政策所存在的漏洞,都对婚姻和家庭造成了冲击。为了谋取正当或者不正当的利益,离婚成为工具和手段。有的得到了利益,重新复婚;而有的却弄假成真,家庭破裂,鸡飞蛋打。但破镜重圆的复婚是否已有裂痕?破裂的家庭让当事人身心俱疲,是否增加了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这都是值得严肃思考的问题。

婚姻一直是重要但却精致易碎的社会设置。在传统社会,个人被有机地镶嵌在村落、家族或者宗教以至于国家等共同体之中,人类存在的意义必须置于整个宇宙、自然、社会、家族等框架之中才能得以理解和体现。而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则是一个“脱嵌”的过程,人们不断地从共同体中分离出来,村落不断消失,家族几近崩溃。尽管家庭的瓦解也已前所未有地便利,婚姻和家庭已经是这个不断“脱嵌”的现代性过程中所剩不多的遗存了。

《礼记·昏义》说:“婚礼者,将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婚姻和家庭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组建最为基本的社会单元。婚姻将孤零零的个人组成温暖的家庭,是使一个人成为社会成员的重要步骤。两个人相互扶持、相濡以沫、生儿育女、共享天伦,人生因而圆满,人格因而完善,人性因而美好,社会因而有序,国家因而安康,人类因而持续。人类所有的道德伦理,从根子上讲,都可以溯源到家庭上。从家庭孵养出社会,从家庭滋养出道德。所以,哪怕再后现代的国家,都将婚姻和家庭当作国之大事。而事实上,研究也已经证明,家庭稳定与社会秩序和降低犯罪率之间,有着密切的正向关系。

因此,在当前社会越来越原子化和碎片化、人类亲密共同体越来越稀缺的现代性环境中,珍惜家庭,呵护以家庭为基础的一整套社会伦理、道德和价值,就成为国家立法和公共政策的重要德性之维。一方面,“法律不破家室”,公共政策与立法不能冲击婚姻家庭与伦理道德,应维护社会成员观念秩序与心灵秩序的稳定;另一方面,立法还要小心呵护家庭婚姻和伦理道德,在个税征收、社会保障、福利安排、基层治理等方面,以家庭为单位,从正面促进婚姻家庭的稳定和谐,维护社会主流价值观。让维护家庭伦理成为公共政策的德性考量,这不仅仅是出于对古典的怀旧,更是对幸福未来的希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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