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回家看看需休假制度

2017-01-19 16:23:52 祝建波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列入法律条文之中。但是,由于并没有细化法律责任,也没有附加具体的实施细则,这一规定一直面临落地难的尴尬。(1月17日《法制日报》)

很多时候,我们都认为孝敬父母还有时间,甚至下意识地感到自己忙于生计压力大,尽孝不在一时一刻,也不在乎方式方法,还有机会,但久而久之,父母的感情需要和精神养老被漠视,甚至许多人最终却留下了“子欲孝而亲不待”的遗憾。

感恩和孝顺父母是人之常情,也是做人的起码修养。其实,孩子走上社会,父母对他们并没有过多的要求,能回家父母就很开心了。所以,对于一个思乡心切的人来讲,经济条件和收入水平、存款多少之类的因素,本不应成为阻止回家的羁绊。虽然说,现代社会是匆忙的,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除了以各种忙碌的理由冷落父母之外,真的连“回家看看”的时间都没有了吗?

一段时间以来,围绕子女“常回家看看”出现了两种声音,反对者说,将不具操作性的道德义务入法,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而赞成者则认为,伦理道德的要求无关法律效力,也无损法律的权威性,更多的体现了法律的指引、教育作用。

其实,对于大多数不能“常回家看看”的子女而言,生活上的压力、经济上的负担等现实问题,都是可以克服的,但时间却往往是捉襟见肘的。有调查显示,七成民众表示“工作忙没时间”难以做到“常回家看看”,这与带薪休假的落实率还不足一半也正相呼应。可见,要真正解决子女不常回家看看的问题,还得在保障人们的带薪休假、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假等正常的休假权上狠下工夫。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