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拉肚子也要查艾滋,医院过度检查了吗

2016-11-09 08:51:32 郑山海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不管医院的理由多么充分,老人质疑医院检查过多,都不是无理取闹,对于可以不做的检查项目,医院直接选择了做,就总有一些不完美的地方。】

家住陕西咸阳的一位七旬老人,因为上吐下泻被送往医院治疗,两天后康复出院。可是,老人没有因为康复而高兴,反倒很有意见,因为短短两天,医院居然给他做了57项化验,化验费近1500元,其中还有梅毒、艾滋病、丙肝、乙肝这些似乎毫不相干的项目,这让老人无法接受。

不只这位老人无法接受,很多老人可能都不接受。跑肚拉稀这些毛病,大多为胃肠系统疾病,围绕着胃肠检查治疗不就得了,干吗去关心梅毒、艾滋病这些问题?显然就是过度检查嘛。

这是普通百姓的道理,非常的直白而朴素,也很有道理,但又不免偏颇。在医院里,医生护士不只面对某一个患者,他们需要通盘考虑整个病区乃至医院的医疗安全。患者入院治疗,会接受打针、输液等各类操作,这些虽然都是很普通的工作,但针对不同患者也会有不同级别的防范措施。也因此,现在大多数医院都会将梅毒、艾滋病等传染病项目作为入院常规检查,使其成为病房管理的一个依据,这与患者本身的疾病并没有关系。这是医院的道理,非常的学术。

问题是,医院握着“学术”的高点,就可以随心所欲地为患者设置检查项目吗?显然也不是。在医政管理中,给病人输血或手术前必须检查梅毒、艾滋病、澳抗等传染病项目,对一般的住院患者并不做硬性要求。这是因为,这些传染病的感染者,虽然需要注意,但并不需要做特别的隔离,护士如果在操作中出现针刺伤等意外,马上进行相关检查,大多当天也能出结果,可以说这种意外伤害是可以补救的,因此这些项目并不是非做不可。现在大多数医院倾向于做这些检查,是因为这样对医院更有利,如果这些检查没有丝毫收益,或许很多医院就不做了。

可见,不管医院的理由多么充分,老人质疑医院检查过多,都不是无理取闹,对于可以不做的检查项目,医院直接选择了做,就总有一些不完美的地方。更何况艾滋病、梅毒这些疾病,在社会中还有些敏感的成分,看见自己与这些项目连在一起,可能给一些患者带来困扰。

现在的医院管理中,患者拥有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知情权,这个权利具体包括三方面内容:病情的了解权、治疗措施的知悉权、费用的知晓权。诸如梅毒、艾滋这些与治疗没有直接关系的化验,其费用毕竟要患者支付,所以,即便医院觉得应该做,也应该事先告知患者,让患者明明白白地检查,明明白白地消费。其实,这些年因为被检查艾滋病等项目与医院理论的并非孤例,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患者在这方面的知情权还没有引起医院足够的重视。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