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一份律师调查令,委托湖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调查武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可能藏匿的财产,该公司拖欠该律师代理的当事人某投资基金6亿余元债务,长达4年未偿还。至此,我市法院签发完首批28份律师调查令,开启我省法院签发律师调查令调查“老赖”财产的先河。 “老赖”涉及经济纠纷,构成信用问题,也提出了一道社会治理难题。这个难题在法治框架下解决,就要找到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根本思路在于如何让维权变得更迅捷。签发律师调查令,正是这种思路下的一个有益探索。 相比于律师调查财产,司法机关存在案件多、执行难的问题,这一困境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由法院签发的律师调查令,授权律师到任意登记有市民财产的部门行使调查权,是近年来国内开展试点的一种探索,目前在北京、上海、安徽和重庆等地区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此前,《律师法》规定了律师有调查取证权,律师调查令是具体实现。 律师调查是维护当事人权利,但客观上参与了信用制度建设,构成打击“老赖”的有力支持力量。换个角度看,这是把律师力量纳入法治社会的治理通道。法治社会,在更多的舞台中,都能看到律师的身影,他们的作用不仅仅是替人打官司。 随着社会法治观念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在发生经济纠纷时会走法律途径,这也让“老赖”一词的法律色彩日益清晰起来。在人们印象里,遇到“老赖”是很棘手的,他们很难承认自己的真实经济状况,而个人财产属于隐私的范畴,在当事人不愿配合的情况下,只能从其他相关机构获得信息,这可能涉及银行、企业和行政机构。通常情况下,普通人无法直接去查询和调取信息。法院签发律师调查令,正是向律师临时授权,其实也是为权利维护打开了绿色通道。 在法治社会中,不仅需要强调法律本身的专业性,更要看到司法广泛介入和协调社会各个环节的特点。作为专业人士的律师群体,在这个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力量。也就是说,人们遇到各种纠纷和问题,都可能需要律师的帮助,法院授权律师进行财产调查,延伸律师的活动范围,赋予他们更畅通的渠道发挥作用,就会让更多矛盾能够顺利进入法治解决的轨道。通过法律高效地协调各种关系和利益,逐渐让全社会建立起守法、信法的观念。 法治社会,法律手段是社会治理的一种基础方法。法律手段在思路上却是开阔的。诸如“老赖”这种让法院棘手的难题,司法和行政都可能遇到力所不及的情况,这就需要想更多办法拓宽解决渠道,而各种法律专业力量就是一个有力的补充。将更多专业力量纳入社会治理,也是现代治理的一种体现。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