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西岸时评>东南锐评> 正文

治哄抬物价需群众洪荒之力

2016-09-23 18:01:18王锦南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如果商家想趁台风哄抬物价,可能遭遇巨额罚款。为稳定市场价格,厦门市发改委价监局近日发布《关于灾后重建期间价格政策提醒函》,灾后哄抬物价的,最高可罚500万。(9月22日《海峡导报》)

灾后哄抬物价是大发灾难财,是趁火打劫,当然应予重罚。

因此相关部门表示“将加大价格执法力度”,并称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举报”。加大执法力度,这是主动的执法行为,值得肯定。消费者可拨打电话举报,也是好事,但除了给群众这个权利,还应该采取措施鼓励他们积极举报。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更直接面向消费者,所以他们的很多做法瞒天瞒地也瞒不过消费者。如果相关部门能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开发多种举报形式供消费者选择,就能让更多消费者关注价格违法,举报价格违法,让监管者实施更精准的打击。

调动出群众的洪荒之力,他们就是相关部门遍布全市每一个角落的“千里眼”和“顺风耳”。这将让我们对灾后哄抬物价的打击有的放矢、事半功倍,也将让企图以身试法者望而却步。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