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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0元记0分”彰显规则善意

2016-09-13 18:20:59刘建国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这两天,有不少读者向本报反映,爱车不知何时身背“罚款0元、记0分”的奇怪罚单,不知道怎么处理。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这种警告性罚单也要处理,否则车辆将无法年检。(9月13日 《海西晨报》)

面对此种罚单,必然给人一种另类的感觉。一方面,不罚款、不扣分,明显缺乏强制惩罚效果,无异于将执法权威“打折”。另一方面,罚单中记载上述内容,让人感觉是浪费执法资源,缺乏实际性的价值。不过,“罚款0元记0分”的罚单,充满了规则善意,确有必要存在。

众所周知,执法的最终目的并不是惩罚,而是能够产生示范性引导作用,让违法者改正自我,同时形成人人守法的氛围。不过,囿于传统思维的影响,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只要是执法就应该与惩罚划等号。其实,之所以如此认为,就是在于我们已经习惯了执法具有惩罚属性,而忘记了执法的教育功能。从这个方面来看,规则其实具有柔性色彩,并不只是冷冰冰的教条。只要能够产生执法效果,教育功能的作用就会得到充分发挥,而违法行为人就能够面对善意的执法模式,并不需要背负惩罚责任。

其实,不管是执法部门,还是普通公众,都应该避免陷入到认识误区中,杜绝执法经济的思维。扣分也好,罚款也罢,最为重要的目的却在于,能够产生执法的善意初衷。规则的制定,并不是在于形成僵硬、冰冷的执法思路,而是应该蕴含善意的基因。更多的时候,执法部门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其实并不需要在所有的执法行为中,都采取“顶格”处理方式。假如,能够以善意的规则进行处理,同时能够取得同样甚至更好的执法效果,这种执法模式无疑才是最为理想的。

“罚款0元记0分”具有创新性,值得推广和提倡。对于执法部门和公众来说,更期待类似的善意规则出现,让执法方式和执法效果实现双赢。执法需要权威,但执法也需要善意,唯有如此,才能让执法方式还原本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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