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道德绑架源于道德“洁癖”

2016-08-22 17:35:15 刘建国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日前,一则题为《阿姨,对不起,我不能给你让座……》的视频刷爆了社交媒体。这则视频通过几个小片段串联在一起,喊出了“拒绝道德绑架”的呼声,引起众多网友的共鸣。在日常生活中,你遭遇过道德绑架吗?面对道德绑架,能否勇敢说不?(8月22日 《福建日报》)

其实,对于很多人而言,都曾经经历过类似的情形,道德绑架所带来的内心反感并不少见。正因为如此,对于道德绑架现象,很多人表示了不满,甚至喊出了“拒绝道德绑架”的呼声。如何避免道德绑架,如何让道德评判归于常态,其实需要每个人为之反思和警醒,避免内心患上道德“洁癖”。

为何会产生道德绑架呢?仔细分析,原因其实在于一些人的道德认知出现偏差,忽略了道德评价的合理性前提,漠视了他人权利的存在。面对周边的行为和现象,一些人总是习惯于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给予评价和批判。那么,自己是否能够做到,自己的道德是否高尚,则完全被忽略不计。在其心中,对于除却自己之外的任何人,其都患有道德“洁癖”,认为他人应该成为理想化的“圣人”。更有甚者,在道德“洁癖”的病症面前,混淆了道德与法律的界限,以法律规则来压制和约束道德举动。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于一些患有道德“洁癖”的人来说,往往将道德的大棒挥向他人,却没有对自己给予严厉的道德要求。假如,用高标准的道德准则评判他人,首先自己应该以身作则,才能有“资格”评价他人的行为。不过,即便可以评价,但也无权要求他人在道德领域内如何做、怎么做。道德不同于法律,公民个人的道德行为出于自愿,并不是一种强制性的义务和责任。不管他人在道德领域内如何从事个人行为,旁观者都应该给予足够的尊重,不能用强制性的规则衡量道德的走向。

应该说,对于个人来说,不能患有道德“洁癖”,应理智客观的区分道德与法律的界限。假如,秉持道德“洁癖”,必然会对他人的道德举止指手划脚,对于他人的权益而言,无疑是一种莫大的伤害。如此,表面上看似是一种正义的举动,但实际上,却是对道德文明的严重亵渎。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