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遭遇“孩子练摊”,什么才是正确执法姿势
2016-08-05 17:29:4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邢晓宇 我来说两句 |
小孩“练摊”遇上城管执法。王乃玲 图 “孩子练摊”不是让城管宽容的理由 在发现“孩子练摊”的时候,城管队员并没有粗暴的管制,而是多次前去劝导,在家长同意让孩子收摊之后,城管队员才离开。可是说好的收摊依然是我行我素,这个时候城管队员才进行了没收物品。按照城市管理规定,城管队员没收物品没有错误。也就是说,综合来看,城管队员并没有违法之举,也没有失去文明底线,他们依据的是城市管理条例。 在家长看来,对于“孩子练摊”城管部门应该一路绿灯。而事实上,孩子练摊属于占道经营性质,给过往行人造成了影响,不能因为练摊的是孩子就宽容对待。而若城管队员漠视“孩子练摊”,实则是一种失责。因为城市管理条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群体的不同而不同,就让规则成为了游戏。 再者说,城管真的宽容“孩子练摊”,对于孩子来说未必是好事情。我们要让孩子从小养成规则意识,让他们未来走上社会的时候能够遵守规则。规则不是游戏,不能为了孩子让规则变成了游戏。当宽容“孩子练摊”的时候,孩子就会错误的认为,规则是可以打破的,长大之后就可能成为不守规则的人。规则面前,就应该人人平等。[详细] 精彩观点 先教孩子守法,再教孩子练摊 先教孩子守法,再教孩子练摊,这才是理智的选择。增长见识,培养孩子沟通、应变的社交能力,父母带孩子练摊的目标所在,如果没有诚信守法的前提,所有的收获将变得没有意义。(黄齐超) 小孩“练摊”被罚也是人性化执法 对于城管没收练摊孩子物品的做法,不能从表面解读,还应该体会到城管执法背后的执法善意和教育苦心。城管没收练摊孩子物品,看似无情,却暗藏温情,作为家长应该理解和体会城管执法背后的关爱和善意。自觉遵守法规,强化法律意识,给孩子树立一个遵守法规的榜样。(刘剑飞)
|
相关阅读:
- [ 08-05]小孩“练摊”遇上城管执法 城管执法应更人性
- [ 08-24]9岁女孩练摊引粉丝无数 家长带孩子来观看学习自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