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公安部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围绕刑事、治安、交警等警种在现场执法时遇到的具体问题,向全国民警统一视频演示了执法规范与标准。比如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围观拍摄,规范要求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7月27日中国广播网) 公安部的这堂培训课,针对的是基层一线民警在执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顺应了当下的新现实,迎合了民众的新期待。“对于执法对象出示身份证并排除违法犯罪嫌疑的,要礼貌放行”“要向围观群众表明身份、说明情况,争取配合”“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句又一句彰显文明执法温度的话语,听得人真是暖心。 “文明执法”的呼唤早就在“排队等候”,这是必须承认的一个事实。仅说“警察一怒收相机摔手机砸摄像机”的场景,已不知重演了多少回。不妨回忆一则还没走远的新闻:6月2日中午12时许,一中年女子在郑州市大石桥一眼镜城内不幸坠楼身亡。接线索后,媒体记者赶往现场采访。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警戒线外正常采访的记者竟被警察带人强抢相机,并被警察威胁:“再不走,以妨碍公务拘留你!” 民警敢于在“镜头”下执法,不再怒砸他人的手机相机,可以说这是许许多多人的期待。这次,公安部力倡民警习惯“镜头”下的执法,让人看到了希望。可是,这是否就意味着“镜头”下执法的时代来到了呢? 必须注意一个关键词,那就是“习惯”。规范要求的是习惯在“镜头”下执法,如何使民警习惯,特别是从过去的不习惯走向习惯,这其中必然有个过程。而这个过程可长可短,假使相关的“组合拳”及时打响,约束机制“飞一般”地来到,当然就可以促成“镜头”下执法的时代早一点来到。相反,该施以的“催化剂”迟迟未施,该举起的“手术刀”迟迟未举,如此“镜头”下执法注定“在纸上”“在嘴上”停留很长一阵,搞不好甚至成为公众“不知猴年马月”的又一喟叹。 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提出这些当然很好,固然也让人期待,但“镜头”下执法的时代是不是就到来了,这需要各级公安机关的努力,尤其是工作节奏上的加快,同样也需要民众的静静等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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