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省海口市,一家民营养老服务企业想要在一个小区的裙楼建设“失能失智老人养护中心”,在取得了规划、消防、建设等项目施工许可后,却遭到小区居民的激烈反对,“项目是好项目,但是你不能建在我家旁边”,甚至有个别居民打出条幅“反对养死院”。(7月12日央广) 把养老院称为“养死院”,如此对老人不敬,应该受到谴责,但恐怕不能简单地归咎于缺乏“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道德观念,从另外一个角度,却是对家门口建养老院的极度恐惧。 现在各地建在居民“家门口”的养老院,一般并不设太平间和临终关怀房间,而且也并非护理院,不兼具医疗功能,因此并不像居民以为的会住满重病的老人。但尽管有关方面作出了承诺,但居民依然认为,《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为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有关方面根本没有权限来承诺,一旦养老院完工会因没有太平间无法通过验收。 应该说,居民的担心,也是人之常情。即使有人不怕死人,也会担心卫生或多或少受到影响。也因此,现在的矛盾所在,其实是养老院与小区的距离问题,如一个老年人所说,“我今年63岁了,我也会老,我可能也会去养老院,如果距离是200米、100米我们绝对支持,但他们在我们的窗底下,在距离儿童乐园几米的距离建养老院,我们不会同意。” 也因此,反对建养老院,其实并不是一个道德问题。养老院显然是民生工程,而且是目前的急需,有关方面将养老院建在人家家门口,也并不违反规定,而且也是无奈之举。但这一切都敌不过长期来形成的民间习俗和习惯心理,虽然这并非科学和合理,但很少有人能免俗,也因此,应该成为决策时予以考虑的一个因素,与其拧着,不如尊重。实际上,只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相信养老院总会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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