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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挪窝”不是贪官能长期潜伏的借口

2016-06-20 15:45:43 薛家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6月16日的《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山东省莱芜市医药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敬贵,得知省医药集团党委决定将他调离的消息后,胁迫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集体上访”、聚众闹事,迫使上级改变决定。张敬贵为何不愿意调动?他被组织调查后说:“我在医药公司及下属单位有巨额的隐藏利润,设有小金库,我如果走了,这些问题会暴露。”(6月19日 《新京报》)

贪官不愿意“挪窝”, 张静贵并非始作俑者。20多年前,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在镇委书记任上,就导演了一出村民送万民伞,深情挽留的闹剧。而曹鉴燎不愿调动的理由就是,新职位“赚钱”机会更少;为保住“肥差”,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征收储备处原副处长黄华辉,更是以辞职对抗提职。

贪官为何不愿“挪窝”?一是原岗位还有油水可捞。在现行行政体系中,上级单位的副职虽然比下级单位的一把手高半级,但实际权力却远不及后者;部分岗位虽然不起眼,但油水却不小。许多贪官舍不得这些岗位的权力和油水,拒绝提职。更重要的是,贪官想继续留在原职位,掩盖腐败线索。以张静贵为例,他违规经商、鲸吞国家财产、私设小金库,一旦调离岗位,就可能立即东窗事发锒铛入狱。因此,为掩盖犯罪线索,张静贵坚持赖在原岗位不走。

贪官赖着“不挪窝”,就能掩盖腐败线索么?理论上并不能。一则,官员履职有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比如上级部门定期督查,审视其公众状态和政策执行情况。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巡视,发掘腐败线索。再则,我国对官员有严格的审计制度。假若官员鲸吞国有资产、连带交易,必然会或多或少留下尾巴。即使是官员不挪窝,也不能完全掩盖。只要严格审计,贪官并不能安全上岸。

但问题是,一些上级部门管理放羊,让贪官长期浑水摸鱼。比如,张静贵曾公开表示,“和集团那些人尿不到一个壶里”,组织人上访对抗组织任命;长期将上级任命的党委书记拒之门外。这些都是不守政治规矩的信号。可结果却是上级部门一再退让。连原则问题都守不住,监督从严如何谈起?而一旦监督、审计和纪律规矩变成橡皮图章,又怎能揪出潜伏的贪官?

由此可见,“不挪窝”不是贪官能够长期潜伏的借口。上级部门的纵容,才是贪官潜伏下来的真因。而要揪出那些不求上进,试图在原岗位上长期潜伏的贪官,相关部门首先要让规矩严起来,让制度硬起来,不给贪官潜伏的机会。其次主管部门更要反思,本来要去纪委报到的贪官,何以进入提拔程序?到底哪里被贪官迷惑?也只有发现这些问题,堵上漏洞,才能让贪官不再潜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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