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西岸时评>最新原创> 正文

“锁轮胎示众”能否锁住出租车拒载乱象

2016-05-16 17:40:33张西流 薛家明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精彩短评

出租车拒载就可“锁轮”示众?

现行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行为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从法理角度上看,“法无授权不可为”,公权部门并不能擅自增添加码处罚。而且,若不从出租车拒载的多方面因素出发去审视问题,解决问题,待到关键时候就祭出对出租车司机单方面的附加“处罚”重拳,既不合规又不合理。此类“有权任性”的做法也许能得到市民的欢迎,但根本上可能无助于解决问题,还可能激化矛盾。长期挥舞权力大棒地“以罚代管”,也是一种“懒政”思维,我们要保持足够的警惕。(林旻煜)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