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务之急,是查查是否还有像王攀那样,正处在危险中的童工,并将他们解救出来。在这件事情上,执法机关不能点到为止,而应该寻根问底。】 24日,广东佛山14岁“童工”王攀的遗体被火化。招聘使用王攀的至雅公司已向家属支付赔偿款15万元,佛山市南海区人社局对企业处以罚款1万元。此前,该局经过调查表示:“未有证据显示该公司存在超时加班问题。” 对此,舆论一片哗然。有媒体质问“15万元赔偿能否换来一条年轻生命?”有评论感叹“罚款一万元,是处罚还是挠痒痒?”还有论者质问“凭工厂单方面一纸考勤表就推断没有超时,有关方面的调查是不是太简陋了点?” 这些观点,都局部地探究和追问了事件真相,但问题最实质的地方仍被忽视。目前最需关注的,是要查清楚,这件事情是偶发的特殊个案,还是具有普遍现象——还有没有类似现象和隐患需要排查?有关部门的态度,不应是急于将此事“摆平”,而是考虑如何杜绝更多此类事件发生。我们的立法机关、执法部门、企业和家长,应该汲取哪些教训,并亡羊补牢? 从法律层面来看,《刑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条文,都态度鲜明地禁止使用童工,但在操作层面上,还是稍显软和,未形成“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效应。而且,法律对使用童工的企业责任担当的权重,多于未成年人家庭的担当。而事实是,当下的一些童工,很多都是由自己的亲人送进工厂的,童工王攀也是一样。而法律对此的打击和处理力度,却明显偏弱。 南海区人社局的通报之所以引起强烈反弹,抛开舆论天然同情弱者的特性,仅从通报文字表述中,都能看出一些让人疑惑的地方。那家工厂“无底薪的绩效考核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就值得向公众解释一番。王攀是否超时加班,完全可以用40天所获的4000多元工资,套用工厂“单价翻倍+总工资10%奖金+全勤奖30元”的公式进行还原,而有关部门给大家的一纸考勤,是否过于简陋? 至于工厂方面,则完全不必大倒苦水。这位由母亲亲自送来,只工作了40天就出事的孩子所带来的“麻烦”,企业方面也可以理解成无妄之灾。但这种灾,其实是不守法和贪小便宜的必然结果,他们为之付出的代价,并不足以警示和教训更多心存侥幸者。 当下,经济形势和用工形势正处于严峻状态,某些企业经营者,或许会在用工方面动歪脑筋。一定要从执法和社会关注层面,将这条路堵上。当务之急,是查查是否还有像王攀那样,正处在危险中的童工,并将他们解救出来。在这件事情上,执法机关不能点到为止,而应该寻根问底。要让心存侥幸的雇主不能、不敢使用童工。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免受其害。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