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兴业杯屏山时评网络征文> 关注 > 正文

保护著作权的小船 不能说翻就翻

2016-04-26 15:40:13 包骞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最近,朋友圈被两只坐在小船上的企鹅刷屏,它们分坐在小船两侧,忽然一个话题触犯雷区,一只企鹅跳船,随即“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了”。“翻船体”被各种微信公众号活学活用,演绎出上千个版本。但就在网友们为各种翻船体怡然自乐之时,迫于被侵权的烦恼,原创作者在自己的公众号公开发文,用了14个感叹号表达自己对于无著作权转发的愤怒。据作者透露,迄今只有不到10人为其原创付费。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微博、微信公众号、APP等网络免费转载大行其道,一些网友更是奉行拿来主义,在未经原创作者的授权同意之下,对原版作品的文图进行转载和二次加工,导致大量原创作品的著作权被侵权,让权利人苦不堪言。反观网友心态,一些人是借用他人的作品加以改造,达到调侃、嘲讽、游戏乃至致敬之意,另一些人则是蓄意抄袭他人作品用于商业盈利。于是,互联网上一些体育赛事被肆意传播,微信公众号的作品被肆意转载和抄袭,一些互联网电视播放器更是擅自搜索链接至互联网络,向用户提供来源于互联网的影视作品……种种不经意或是蓄意的侵权行为,使得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层出不穷。但基于互联网领域相关立法的不完善,对于在网络媒体上公之于众的原创作品,著作权问题和合理使用的范畴问题都有待界定和规范。很多时候,网民对原创作品进行再创作本无可厚非,但网民常常并不清楚哪种程度的再创作属于侵权行为,这需要相关立法条款进一步进行细化和规范。

著作权保护应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知识产权保护不断面临新局面,相关立法部门也应适时修订著作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对不断涌现的新媒体形态作出最新的《著作权法》的界定,使法律更加符合互联网经济发展的要求。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