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僵尸车”须“激活”责任
2016-04-21 17:14:0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众所周知,有很多“僵尸车”是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保险过期的,或者是有多次违法记录未处理、强制报废、被注销等,有的甚至还是被盗抢车辆。由此可见,“僵尸车”的来源不是单一原因,多种因素促成“僵尸车”的产生。恰因此,如果“僵尸车”得不到及时处理,数量必然越来越多,由此带来的问题就会越积越多。 “僵尸车”不能没人管,任由无限期地停放。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处理“僵尸车”?对此,显然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也不能单凭哪一方面力量,而应让公安、城管、街道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每年定期开展清理“僵尸车”专项行动,将处理“僵尸车”作为一项固定工作内容。同时,制定长效措施,对“僵尸车”进行集中处理、报废,杜绝“僵尸车”被拖走了,可得不到报废,换了一个地方,还是“僵尸车”。 实际上,在南京等城市,对“僵尸车”都会定期进行专项清理行动。具体做法,一是通知车主移动车辆,二是将未悬挂号牌或有违停、过检、报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拖至指定停车场存放,并公告、通知车主限期接受处理,如果车主一直联系不上,交警通过发放通知书、公告等通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前来接受处理,在公告期限内逾期不来处理的将依法处理,统一报废。 “僵尸车”的处理难点就在找不到具体部门,但办法总比困难多,越是如此,越应创新工作方法,转变管理思维。只要多想办法,就能找到化解困难之法。处理“僵尸车”关键在行动。车子变成“僵尸”,管理不能僵化。只要相关部门协同行动,“激活”责任,每年定期开展专项清理行动,长期坚持久久为功,“僵尸车”就能得到及时处理、报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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