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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捐绿化费,不是提高绿化效率良策

2016-04-05 15:39:58黄齐超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甘肃临洮是国家级贫困县,这里的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并不算高,但从2013年开始到2015年,每年春季有一个月发的工资被扣除10%,临洮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绿化费。临洮县财政局农财股长符天军说,3年一共扣了1380万元,用于全县的植树造林,他们没有截留,现在还有结余280万元。(4月4日 央视)

国务院废除林业部门的绿化费后,甘肃临洮征收绿化费的做法已经师出无名。政府焦虑生态环境的恶化,这可以理解,可是,激励民众提高绿化热情是政府的事,用行政手段强制扣发“绿化费”的做法,既简单粗暴急于求成,恐怕也于事无补,同时也有违法的嫌疑。

为什么非要采用强捐绿化费的手段督促干部职工绿化呢?政府激励民众植树绿化,甚至强迫职工干部捐绿化费,但又不明确民众的权益,最终导致了他们植树的热情锐减。现实中,农村老百姓都喜欢植树,每年三月,田间地头,自留地,河沟岸边,见缝插针,都密密麻麻地载上树木,因为植树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虽然老百姓的觉悟中没有维护生态的宏远,但个人的私益不经意间就可以促成了这个目标。

甘肃临洮县政府强捐绿化费,导致干部职工不满,其根源就在于只让职工干部“义务”植树,而没有明确他们的收益。每人每年平均被捐400元,树木成材后,卖了钱归有没有职工干部的份,他们只负责出钱的义务,而没有利益分配,这岂不是强夺豪取吗?再者,这笔费用的监督又不具有较高的透明度,谁能确保其中没有权钱交易?因此,绿化费备受质疑也在情理之中。

强捐绿化费,显然不是提高绿化效率良策。其实,想提高民众的绿化热情并不难,但问题出在“义务植树”上。窃以为,如果政府规划出可以植树绿化的国有地块,让所有民众通过参与“出资众筹+收益共享”的模式,就可以达到提高绿化率、提升绿化效果的目的。当然,因为土地资源是国家或集体的,植树后的收益要按一定比例交给政府。明确产权收益之后,植树人必然会想方设法地呵护树苗,这远比强捐绿化费的效率更高。

植树造林不能仅仅靠倡导,也不能采取行政手段强制,更不能乱设政府收费项目,变相克扣工资。若想在全体公民心里植下绿色的种子,政府就应当改变强征绿化费的思路,尝试放权于民,让老百姓大胆地植树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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