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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票抵工资亟须地毯式摸排

2016-03-28 07:48:08柏涛来源:京华时报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都什么年代了,还有“餐票抵工资”一说?

近日,武汉有农民工反映,春节后找包工头预支生活费,除了部分现金外,他们拿到的是只能在工地食堂用的餐票。农民工们认为,工地此举侵犯了他们的饮食选择权。对此,施工单位称是为了方便管理。

首先要说,“用餐票抵工资”,不仅是侵犯饮食选择权,更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并且,擅自、强制使用代金券来代替工资也属违法。

其实,早在2010年9月,央视就曾曝光武汉多个工地自行印制代金券内部流通这一违法现象。谁承想,六年时间过去,这个“潜规则”仍有市场。对此,不仅武汉,各地的劳动监察部门都不妨来一次地毯式摸排,将类似行为扫进“垃圾堆”。毕竟,对于农民工来说,现金握在手里最踏实,也最能感受到劳动和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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