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依法规制学术论文腐败
2016-03-03 17:51: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学术期刊商业化,各式论文掮客层出不穷。权学交易、钱学交易频频,该好好管制了。”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学术期刊约9000种,年发表学术论文可达100万篇。今年,全国政协委员马光瑜的提案,就是对准学术期刊与学术乱象,建议建立期刊黑名单制,进行有效管理,并禁止期刊发表论文收取版面费。(3月3日《新快报》) 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科研考核、结业毕业等各种环节,什么都“唯论文是举”的情况下,学术论文写作发表领域乱象纷呈,弥漫功利浮躁色彩,论文代写代发成为产业链,各式论文掮客横行于市,“版面费”大行其道,以至于许多时候,学术论文不是学术结晶,不是写出来的,而是疏通关系的结果,是花钱买来的,让论文交流沦为买卖交易,学术论文市场沦为学术腐败的市场。 学术是严谨的,论文是学术成果的真实载体,容不得一丝造假和水分,论文发表产业化使得严谨的学术活动沦为权学、钱学交易,使得各种枯名钓誉、粗制滥造、假冒伪劣的“伪学术”产品充斥于市,制造大量精神文化垃圾,浪费无数社会资源,极大伤害社会诚信,败坏学风、文风和社会风气,近年来一些造假论文在国际上曝光出丑,更是伤害到了国家形象。 马光瑜委员的提案,瞄准学术论文腐败和学术期刊商业化乱象,建议建立期刊黑名单制,进行有效管理,并禁止期刊发表论文收取版面费,可谓聚焦了社会问题热点和沉疴恶疾, 不但是“接地气”的适时之举,也抓住了要害,有的放矢,体现出一名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作为。 但一直以来,除了学术科研、课题活动中涉及贪污、受贿、挪用、侵占等情形,可以追究相应的纪律和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外,对论文代写代发和学术期刊“版面费”等学术论文造假、欺诈、腐败现象,如果不侵犯到他人的著作权等,目前并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予以规范,也无明确的监管部门,处于“无法可依”状态,一些单位和部门觉得这种现象“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有明显的“受害人”,也睁眼闭眼、不愿多管,最终任由学术论文造假、欺诈、腐败等学术不端、失范现象,作为一种“明规则”长期存在,不断获取不正当利益,并愈演愈烈。 “任何人不能从其违法行为中获益”,学术论文造假、欺诈、腐败现象大行其道,对社会诚信、公平的戕害不言而喻,对法律正义精神的挑战毋庸置疑,对此也应“零容忍”,通过建章立制修补法律监管的“软肋”,予以有效规范制裁,否则,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无疑是法治的尴尬。 因而,应借助马光瑜委员提案契机,相关立法、教育主管等部门高度重视并行动起来,积极调研论证,弥补法律和制度短板,修订完善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明晰学术论文代写代发、收取“版面费”等的法律责任和监管部门,并出台具体操作管理细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让违法失范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最终通过法治手段,坚决刹住论文造假、欺诈、腐败等学术不端歪风,维护学术尊严,回归学术“净土”,也给社会的诚信、公平、有序一个交待。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