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兴业杯屏山时评网络征文> 关注 > 正文

藐视法律的底气从何而来?

2016-02-19 13:32:29 张国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山西·张国栋/文 赵顺清/图

七旬妇状告陕西华阴市政府违法行政,在诉讼期内,华阴市政府既不应诉也不出庭,法院作出并送达行政判决后,依然不闻不问。

从法理角度讲,被告不参与或者放弃诉讼是他的权利。但新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据此,华阴市政府理应积极带头参与诉讼。不应诉、不出庭颇有藐视法律之嫌。不愿意与百姓对簿公堂,在公众看来,也有不尊重百姓以及法律的意思。说到底,这是地方政府及相关人员官僚意识和惯性思维在作祟。

舆论沸腾后,相关部门回应称是负责人调整,导致没有发现问题,无人应诉。话虽如此,依然难令人信服,毕竟,法院开庭相关通知自然会送达相关部门,说到底还是没把它当一回事。

行政权力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官员必须从心底敬畏法律。这是依法治国,构建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作为一级政府,对此不可能一无所知。既然如此,还如此藐视法律,无非就是早已经习惯了权大于法,习惯了权力指挥法律,一旦有人跟他们谈到法律,他们就会下意识地置之不理,认为“法院也得听我的”。

依法治国,不仅指民众要守法,更重要的是行政权力要守法。事实上,法律最大的作用之一,就是约束容易越界的权力。华阴市政府连法律也不放在眼里,是在公然挑衅法律的权威,是对公权力和法律的极大伤害。对此,有关部门应及时介入,给公众一个说法,以儆效尤。(福建日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