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一烧烤店老板张金彪8年间花了近20万元捐资助学。尽管现在生意不好做,他已经兑出去两个大型的烧烤店,但他表示,在资助的路上还要一直坚持下去。2月16日,张金彪主动打电话给媒体:“求求你,表扬我”,他说求表扬不为虚荣心,而是要通过表扬来感染其他人去做好事。(2月18日《新文化报》) 做了很多好事、当了“长春好人”的张金彪并没有像大多数“好人”那样保持低调,而是高调地求表扬,求传播,求扩散,显得有些另类。他的行事风格让一些人看不惯,觉得别扭,也会招致一些人的质疑和批评。但笔者理解支持张金彪的做法。张金彪多年以来坚持资助贫困学生、慰问困难群众,累计捐款近20万元,这份爱心着实难能可贵,值得褒扬,他求表扬并不为过。 也许有人会以“献爱心做好事不是为了表扬更不是为了荣誉或奖励”为道德准则来质疑张金彪的动机,认为他捐款做好事是爱慕虚荣或另有所图,笔者以为,我们大可不必犯“道德洁癖”。捐款行为其实并没有确切的“回报”预期——捐出近20万元只为获得一些表扬或荣誉,岂不“亏”大了?不管张金彪心中有没有一些“私心杂念”,他献了爱心,积极行动了,也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就向社会释放了正能量,就是光荣的。 一个人做好事不是为名不代表他不应该得到荣誉、表扬,献爱心做好事需要激励,合理充足及时的激励会给爱心加注能量,让爱心更自信。每一次“献爱心”活动,每一件好事,都应该得到对应的激励,如果一个人做了好事没有得到激励,或者没有得到足够的激励,并因此“心理不平衡”,那么,就会像孔子在“子贡赎人”的典故中所担心的那样——人们会失去做好事的积极性。 就像几年前把单位给的见义勇为奖金留着“自己花”的“最美妈妈”吴菊萍一样,求表扬的“长春好人”张金彪很真实,很自然,也食人间烟火。做好事的人不一定是道德圣人,他们面对荣誉或奖励的态度或许并不符合完美崇高的道德标准,但却是符合人性的常情。笔者以为,“长春好人”求表扬一事给我们提了个醒:我们的表扬激励机制应该做出更迅捷更合理的反应,应该对“好人”进行更多宣传,给予“好人”更多的肯定、荣誉和鼓励,从而让好人始终保有做好事的劲头,鼓舞和感召更多的人做好事当好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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