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纾解欠薪焦虑不能止于“黑名单”

2016-01-29 17:12:41刘建国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春节将至,欠薪和讨薪又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记者从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3家企业因拖欠工人工资被列入欠薪黑名单,不仅信用监管评价受到影响,而且三年内无资格参与任何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投标。(1月29日 《福州晚报》)

其实,福州并不是实行欠薪“黑名单”的首个城市,比如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都曾经推广过欠薪“黑名单”。不过,遗憾的是,在欠薪“黑名单”面前,农民工讨薪难题依然存在,甚至呈现出愈演愈烈的态势。因此,若要解决讨薪难题,讨薪“黑名单”并非最优选择,还应该在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和补强。

众所周知,每年的岁末年尾,往往都会上演“欠薪秀”与“讨薪秀”。面对这种情形,对于地方执法监管部门来说,往往会采取严厉的措施,确保农民工的工资发放落到实处。其实,在现实操作中,欠薪“黑名单”并非倒逼欠薪老版发放薪水的最严厉方式。早在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将“恶意欠薪”写入刑法。然而,法律规定的落地,并没有起到釜底抽薪的效果,欠薪行为依然在各地频频出现。

刑法尚不足以产生威慑力,那么欠薪“黑名单”效果的必然令人心生疑虑。根据报道来看,所谓的欠薪“黑名单”,不过是欠薪企业的“信用监管评价受到影响,而且三年内无资格参与任何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投标”。如此来看,如此的处罚力度和方式,与刑法惩罚方式相比,恐怕更加难以威慑欠薪行为人的恣意妄为心态。欠薪问题的出现,并不是法律和制度的缺位,而是在于农民工一直处于弱势地位,而执法部门在取证、打击、惩罚等环节也面临障碍。

如此来看,欠薪“黑名单”并非纾解讨薪难的理想手段。维权环境的改善和优化,法律规定的全面落地,制度规范层面的修补等等,都值得进一步反思和考量。唯有如此,才能让讨薪“黑名单”产生威慑力,确保每一项制度规定得到严格贯彻和执行,农民工讨薪之路才不再如此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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