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融雪盐失窃:安全风险远大于道德隐忧

2016-01-22 07:30:13 段思平 来源: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近日浙江嘉兴平湖应对寒潮的大量融雪盐包,被市民随手顺走。据悉,这批盐是用于在本次寒潮中桥头积雪处置的融雪剂,是保证大家出行安全的重要应急物资,如果用来食用,后果不堪设想。浙江嘉兴交通部门通过媒体呼吁:这不是食用盐,请千万别食用!(1月21日央广网)

嘉兴交通部门发现融雪盐失窃后,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发布的,是“千万不要食用”的提醒,而非对偷窃者的谴责。不得不说,这份温馨提示里虽然透出不追究的大度与“为你好”的善意,但更暴露出有关部门判断的偏差,及应对的失误。

提醒“不要食用”的潜台词,是把偷盐者的身份锁定为普通市民。这是只看到了偷盐里的道德问题,以为是少数贪小便宜的市民顺手牵羊之举。其实,仔细想想便知,一般老百姓绝不至于打这些盐的主意。从现场图片来看,融雪盐都是以大袋形式存放在路边的,一袋盐少说也有几十公斤,一般人想扛走都相当费劲。而且,这些融雪盐的包装袋上已写得清清楚楚——“工业用盐,严禁食用”。谁会承担着做小偷的心理压力,冒着被熟人撞见和被路人举报的风险,费那么大力气,把一袋袋既重又无用的东西偷回家去呢?

因此,这里面其实安全风险更大。因为偷走盐的很可能不是普通市民,而是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如果不法分子把这些盐弄回去后经过研磨、分装,将其冒充食用盐进行售卖牟利,将给“舌尖上的安全”带来巨大隐患。事实上,拿工业用盐冒充食用盐牟利的案件并不鲜见。如2015年,江苏、北京等地警方就联手侦破一起案值达2000余万元的特大工业盐冒充食盐案件,涉及北京、天津、河南等7个省市。

如果这批融雪盐真的在处理之后,进入餐饮行业或被不知情的市民购买,那就不仅仅只是丢失物资给某个部门带来经济损失的问题了,而将成为公众食品安全遭到威胁的公共事件。因此,有关部门不能只是呼吁“别吃”就够了,而应及时报警,为警方追查失窃盐下落提供线索与信息。同时,这起事件中暴露出风险防控意识缺失的问题,也值得有关部门反思,试想,如果安排了看守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融雪盐失窃的事情还会发生吗?说到底,有关部门不是发布提示之后就免责了,相应的反思工作与补救措施,一个都不能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