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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超标”电动车不能只靠“温柔一刀”

2015-12-18 17:21:58张洪瑀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精彩短评:

电动车管理不能走“突击治理模式”

为何交警整治超标电动车却费力不讨好?我认为,主要是公众对相关部门的“突击治理模式”深感不适。以前,交警对超标电动车“不闻不问”,如今却趋之若鹜;以前,只是罚款20元意思意思,如今却要“依照200元的标准去罚款”。如此突兀的变化,让公众一时难以适应,情绪上出现反弹。试想,连一线民警都颇不自信的感慨:“20元还可以罚得动,要是都依照200元的标准去罚款,有些不现实。”公众怎可快速完成“脑筋急转弯”?(薛家明)

查处超标电动车“别等畸形儿生出来”

在市场的起端,超标电动车还在进入。在查处的终端,超标电动车已经无处安身。监管部门也很挠头。问题出在了哪里?问题出在了部门各自为政上,各管一段上。就拿超标电动车来说,厂家的生产是没有人过问的,商家的销售是没有人过问的。而到了路上这个环节,交警部门却是不允许的。(郭元鹏)

对电动车应强化精细管理

对这类交通工具的使用实行更精细的管理,十分必要。如加强其户籍化管理,对于符合标准的车辆核发牌照,定期进行年审,对不合格的车辆采用淘汰制度,并建立车辆档案。完善电动车准驾制度、非机动车保险制度、连带责任制度和牌照户籍制度,才能真正将电动车纳入常态化管理轨道,从根本上改变管理短板、无序行驶的现状。(张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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