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促阅读好习惯养成不妨一试
2015-11-30 18:04:09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
厦门市图书馆2014年到馆读者421万人次,日均到馆1.15万人次。2015年1月至10月,到馆读者389.6万人次,日均到馆1.28万人次,总馆最高峰时一天接待近20000人次。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图书馆的接待压力很大,加之市民素质方面的欠缺,短期内设立阅读黑名单制度或许是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选项。 当然,设立黑名单制度不是为了要惩罚,更多的是警示、教育,促使所有市民都能够在短期内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尤其是年幼的孩子们,要通过各种渠道培养他们的公民礼仪,要让他们知道来到公共场所就要遵守公共场所的纪律和规矩,自觉做到内外有别,文明阅读。 良好的阅读习惯来自于严格规范的管理。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都应该服从统一的社会规范。而且,当图书馆里噪音不断,谁还能静下心来看书?学习的效果自然就打了折扣。严格的管理是良好的公共秩序得以维持的关键,哪怕是暂时将不遵守图书馆规定、影响他人看书学习、噪音太大而又不服从管理的列入阅读黑名单,禁止或者约束他们前来,一者确保守规矩者能够安心学习,二者能够让不服从管理者多反思自己的行为。虽然看似不留情面,但从顾全大局的角度来看,黑名单制度还是有可行性的。 当然,对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实行读者听证的办法逐步推进,而实行听证本身就是对读者的一次教育,一次提醒。 |
相关阅读:
- [ 10-19]“黑名单”对旅游部门也是一种倒逼
- [ 10-09]故宫“黑名单”制度值得认真推广
- [ 10-08]故宫黑名单制度值得推广
- [ 09-22]不文明游客被遣返带来什么启示
- [ 08-28]“被办卡”再证权利贫困
- [ 08-12]网络禁歌推动文化管理精细化
- [ 07-31]旅游企业“黑名单”,不能替代监督责任
- [ 07-31]旅游黑名单 需要动真格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