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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指导价”应有配套跟踪督促机制

2015-11-25 17:00:04贺成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岛内+鼓浪屿,跟团一日游,230元;集美+大嶝,同样是一日游,120元;白水洋+鸳鸯溪,动车两日游,700元……昨天下午,厦门市旅游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厦门市首批十条旅游线路参考指导价格。这意味着,今后市民及游客朋友在厦及周边跟团游玩时,可以根据这份“价格表”掂量掂量团费是否合理。(11月25日《海西晨报》)

较之其它城市旅游管理,厦门这一做法确实让人眼前一亮。特别是,与此同时“厦门一日游”“土楼一日游”市场也在旅游质监部门重点查访范围内,主要整治内容包括未签订旅游合同、指定购物场所、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擅自增加自费项目、聘用无证导游、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等,更透出厦门将通过“红榜”树典型和“黑板”亮问题,对旅游市场秩序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对不良记录较多的旅游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淘汰、降级、摘牌的整顿决心。

这一做法,也让人联想到前不久国家旅游局为加强针对“不合理低价游”进行专项整治的规定。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国家旅游局提示游客不得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否则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这一规定在社会上引起一片哗然。此举尽管用心良苦,乃至体现执政善意,但前期工作做得不够充分,特别是缺乏厦门这种面向游客的旅游线路参考指导价格,别说容易引发部分游客抵触,更明显显得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当然,有了旅游线路参考指导价格,只是迈出了关键一步,接下来还需要做更多工作,至少要有跟踪督促措施。因为,指导价只是起到告知、引导作用,而其中涉及利益转换,未必就会有受引导对象乖乖就范。这一点,从过去劳动保障部门发布工资指导价,之后缺乏跟踪督促机制,最后形同虚设可见一斑。

厦门发布首批十条旅游线路指导价,到底还是出于对厦门旅游环境健康发展以及城市整体形象提升的维护。但由于这一做法本身具有持续性,所以也不能发布指导价后就高枕无忧,而应当有配套的跟踪督促机制,这一做法才真正会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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