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西村彭城路有六棵大树,因“存在感”太强影响路面交通,两车道变成单行道,这些古树能否挪个窝?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嘉极接待市人大代表反映民生问题,有代表提到古树占道影响交通,据悉此类树木占道的现象在广州市其他道路也存在。有关部门回应,六棵大树为古树古木受到保护,而且迁移死亡的可能性极大。为缓解交通堵塞,目前计划将彭城路改为单行道,相关方案将在12月1日前公示。(11月24日《广州日报》) 城市古树名木是城市历史、文化的见证物,是大自然和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具有重要的人文价值、生态价值、观赏价值和科学价值。保护好古树名木不仅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建设宜居城市的重要内容。通常,古树多为具有明显地域文化的乡土植物,它们是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及物种演替后,对某一特定地域有高度生态适应的自然植物区系成分的综合。它们是最能够适应当地大气候生态环境的群体。 据我国《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凡树龄在300年以上,或者特别珍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重要科研价值的古树名木,为一级古树名木;其余为二级古树名木。散生在各单位管界内及个人庭院中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和个人保护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宁肯将彭城路改为单行道,也不动古树,体现了对大自然的尊重,至少是一种人文坚守和文明觉醒。 但彭城路上的六棵大树“拦路侵道”之说,着实让人不明白。如果先有路,后栽树,似乎不合情理。谁会把树栽在道路的中央,即便找不到合适地方挖坑也不会栽路上吧。再者,这条路似乎也没有百年路龄,而古树至少要有百年树龄。可见,先有树的可能性较大。 这样问题就来了。如果古树先在,彭城路就不该这么修。按照有关规定,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外侧5米以内用地范围作为保护范围绿线;位于城市规划道路红线内,凡属一级或重要的古树名木,应适当调整道路走向或修改道路红线,或采取其他措施,为古树名木留足保护空间。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影响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生长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并采取避让和保护措施。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应当征得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当初规划修建彭城路之时,是否考虑了古树的存在,走没走有关程序很,值得追问。 今天质问这个问题,似乎有点迟了,但并非没有价值。如今很多翻烧饼工程,建建拆拆,就是当初规划的随意性,甚至根本就没有规划,全凭脑子发热拍大腿造成的。不仅造成了大量的物资浪费,也留下诸多后遗症。 彭城路上今天的“树侵路”,实则是“路侵树”在前。出现这样的结局,当初修这条路的拍板者、规划者及批准者,都有责任。只有工程项目终身负责的利剑落得下来,才能避免古树“拦路侵道”的景观重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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