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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警车女”诠释细节决定形象

2015-11-04 07:50:16吴点墨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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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一张女子站在警车上伸出半截身子“迎风自由飞翔”照片,引发“滥用警车”的质疑。公告称,山地自行车拉力赛期间,随队女摄影师请求跟车拍摄,民警遂同意其上车随行。其间,该女摄影师看到本队队员在向终点冲刺,张开双手向队友致意,被拍照并上传到网络,引起关注。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展开调查并将严肃处理。(11月3日 《京华时报》)

女子在警车上“迎风自有飞翔”,这样的照片搁谁都会看在眼里、疑在心里。尽管误会已经澄清,但“任性警车女子”带来的思考不能就此终了。警方若不能吸取教训,高度重视工作中的每个细节,就很难保持和维护人民卫士的高大形象。

从“已开调查并将严肃处理”的公告上看,警方似有行动。但究竟该调查什么,又该处理什么呢?在我看来,该调查的是女摄影师如何发出请求、理由是什么,民警该不该拒绝。要知道,该女摄影师只是其中一支参赛车队的随队摄影师,而非赛事主办方的摄影师,更不算工作人员,为其提供方便不在民警份内,若有特殊原因,不妨摆到台面上来,大家一起断断。至于该处理的,当然不是公车私用,说是滥用警车也有点过重,言行失范,有损人民警察形象倒是“板上钉钉”的。

说他有损人民警察形象,并不是因为被拍照并引起了不大不小的误会,而是因为民警毫无原则地一味地迁就女摄影师。即便女摄影师的要求正当,民警不忍拒绝,但在警车行驶的过程中也不应该随意打开天窗,让女摄影师探出半截身子“迎风招展”。即便打开天窗、探出身子是为了拍摄之用,民警也不该允许女摄影师向其队友挥手致意。即便事发时民警予以制止,至少也说明在允许其上车时缺少必要的“约法三章”。因此,若说女摄影师是情到深入不自禁,民警就是不顾细节损形象。

既然损形象,就该“挨板子”,至于板子该轻该重?相信警方纪委、督查部门自有公断。但更为关键、更不可忽视的问题是“吃一堑就要长一智”。通过“任性警车女子”事件,每位公安干警都应该意识到工作失于细节、形象毁于细节,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在外勤任务中,遇事一定要考虑周全,且不可因一时兴起、一事疏忽而办错事、办砸事、办坏事。而应该“眼睛瞪得像铜铃,射出闪电般的精明,耳朵竖得象天线,警惕一切大小声音”。唯有如此,才能随机应变而不越钜,才能在一点一滴中积累人气、展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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