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卖卡”且慢责难老师
2015-10-12 15:22:0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我们都有手机卡了,咋孩子回家说还要买呀,难道跟学校联系就非得在学校买卡呀,我们平时用的卡咋就不能用呢?”5日,记者接到了通河县第一小学一位家长打来的电话,据该家长反映,新学期开学,学校几乎让全班孩子都花50元买了一张新的手机卡。(10月11日《生活报》) 学校对办理新手机卡给出的解释是:这张卡的作用是建立“校讯通”,方便家长和学校沟通,是信息化教育工程的其中一项。这一解释有其合理性,而且还蛮“高大上”,但是却经不起推敲。 根据学校的说法,校讯通的作用是把作业和学校通知发给家长,而现在几乎每一个班级都建有QQ群和微信群,这一点通过QQ群和微信群完全可以做到,现在再来办理一个校讯通,不是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吗?难道用QQ群和微信群发布消息,就不是信息化教育了吗? 况且办理校讯通,也绝不只是一张卡的事。比如,校讯通是移动公司的业务,而家长用的是电信公司的定制机,那手机与卡不匹配,是不是还需要另买手机?如果家长用的不是双卡的手机,而原来的手机卡又还想用,是不是也得再买一部手机?另外,校讯通业务也不是白用的,运营商每个月都会从中收费。综上所述可见,这无形中就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 教师卖手机卡,乍一看是不务正业,但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还需要看看“卖卡”是主动而为还是身不由己。如果个别教师靠“卖卡”谋生,学校对此默许和纵容,这就是管理失职。如果是学校与运营商签订了协议,并且从中得了利、受了惠,教师根本身不由己,卡不卖不行,这样的话学校就更难辞其咎。 总言而之,办理新卡的行为,不但没有方便家长,反而还为家长添了堵,这事肯定得有人来管。至于具体怎么管,笔者以为绝不是简单的处理几个人,更不是找几个教师来代人受过,而是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校讯通、翼校通、家校互动”相等关业务进行规范、清理和整顿,这或许才是管住教师“卖卡”的治本之策。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