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不是网络服务“强买强卖”的市场
2015-10-08 09:28:01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上学期刚办理了中国电信的宽带,一开学,却被学校通知必须更换为中国移动的宽带;重新办理之后发现,不仅收费标准变了,连无线路由器也成了“禁用品”。这是东湖学院大四学生刘笑(化名)的新学期遭遇。随着武汉各大高校陆续开学,关于高校网络服务“垄断”、“涨价”的爆料不断,他们的遭遇跟刘笑大同小异,甚至更为严重。(10月7日《武汉晚报》) 一如爆料的学生自嘲所言,学生俨然成了运营商争夺的“唐僧肉”,面对动辄一两万人的高校,运营商抢到了高校这块肥肉无异于挖开了一座生财的宝矿。但是,当学生被迫只能使用某一家运营商的时候,与其说是运营商争夺过程中的“唐僧肉”,倒不如说是争夺胜出者砧板上待宰的鱼肉。可以说,突围的运营商挥舞着胜利的刀俎,大学生心不甘情不愿地成为了肥美的鱼肉,而这唐突的胜败局面之中却频频闪现着高校魅影,展现着行政管理无形的腕力。 高校在运营商与学生之间充当的角色,应是兼具管理与协调的职能,一方面为企业的规范经营和守则运行铺展路径营造环境,另一方面,高校理应为大学生代言争取利益,让学生购买地顺心使用地舒心。但是,从武汉部分被爆料高校透露出的事实来看,高校显然并未将一碗水端平,洒得太多也便生出了是非。反馈的事实有二:一则,在网络运营商的使用上学生无权选择,运营商统一更换为某一家运营商,缺乏竞争带来的后果是收费标准制定一人独大,完全由运营商说了算,学生毫无话语权。 二则,学生无权拒绝。照理来说,即便只有一家运营商,学生照样可以拒绝,但现实的情况是,在网络成为生活必需之后,有且只有一家网络供应可供选择,况且还在技术层面这被迫阻断了蹭网的可能,学生该如何拒绝。因此,在大学生既无权选择也无权拒绝的背景下,所谓的运营商“垄断”,实则是在高校行政庇护下变相的强买强卖。 这样看来,方便管理也的确只是一个经不起推敲的幌子,因为高校在运营商提供网络服务和学生使用网络之间扮演的角色愈加明朗,即高校一方面攥紧手中对运营商的使用权,另一方面在释放权力之余不免来些许利益交换,诸如学校公共网络投入以及其他支出。运营商不会做亏本的买卖,会做亏本买卖的大多是迫不得已的在校大学生,因为处在弱势地位上显然失去了争辩的权利。牺牲在校学生的利益,从学生身上盘剥渔利,甚至还辅之以冠冕堂皇的理由——管理,实在是可笑至极。 理一理高校网络服务这条线上的角色分配,最重磅显然是高校,服务提供的运营商次之,商品使用的学生当属最末。因此,学校想要管理好本就为数不多的网络服务商,是否非得将数量降至一家才能有所作为,恐怕非也,因为相较于高校人多事杂的管理来说,管好校园内几家网络运营商恐不在话下。说运营商多了会乱搭乱牵,那高校目的性极强地消减运营商数量又何尝不是乱减乱删胡作非为?当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路由器都无法在校园内生存,这难道不是一种怪相吗?小小的路由器或许会传递出不少大秘密,看来有必要连接进去探一探。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