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卡实名制“执行难”源于监管太懒散
2015-09-15 17:39:53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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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对购物卡实名制监管起来千头万绪,要耗费巨大行政成本,尤其市场监管部门还存在着诸如执法队伍有缺口导致的有心无力,以及线索不够等因素,但这绝不该成为不查处乃至放任的理由。事实上,查处也并不需要拉大网,如果逢年过节能不定期抽查,耗费成本是可以承担的,何况,这本身就是分内工作。 “利益至上”是企业都理所当然要奉行的原则,因而谁都别指望他们能够主动知法守法。当一些企业在利益面前抛弃了最其本的商业伦理,丧失了起码的道德底线,此刻最需要的是监管在场,如影随形,及时矫治。倘若只是坐在办公室里接接电话,听听举报,再好的企业恐怕也难以抵挡诱惑而不堕落。一件记者能够轻易查实的事,本身就说明监督环节存在千疮百孔可钻。 当然,我们也必须承认,购物卡实名制并非遏止腐败的灵丹妙药。因为这一制度当初在设计时仅仅抓住了起点,对流通过程以及终点消费者这几个关键环节却黑了灯。再好的“张良计”也敌不过“过墙梯”。何况这个过墙梯所搭的,还是行贿受贿者的“心中贼”。这“心中贼”一天不灭,腐败就会时刻存在。从这个角度说,真正该约束的还是领导手中的权力,而不是拘泥于一张小小的卡是否实名。 不过,就事论事。对市场监管部门来说,只要能够对购物卡实名制做到守持有责,就已足够。所以,接下来相关职能部门所要做的,就是正视自己的难堪,认真检视自己的问题和执法不足,让企业的经营活动始终处在明处,不敢也不能越轨,真正扮演好购物卡守门员角色。 短评:企业助腐败披“隐身衣”必须追责 胡蔚 针对为腐败提供便利的企业,必须建立相应的惩戒机制。虽然企业经营是市场行为,但放到反腐败这个大课题之下,任何企业都没有为腐败提供便利的特权。对于查实存在的违规经营行为,工商部门必须要有作为,既要没收企业违规所得,也要给予相应警告,对于屡教不改的企业,可以给予暂停经营、吊销证照的处罚,让其明白纵容腐败就会付出巨大的代价,狠狠遏制这种不良风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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