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打与正常管教分界线应在哪里 谌尘 日前有网友爆料,福建霞浦县一名7岁女童长期遭父母虐打,还被用狗链控制。在警方调查之后,孩子又遭毒打。霞浦警方表示,经查涉案父母确实打了小女童,但属于正常管教范围,拴女童的是皮包带。 到底是“虐打”还是“正常管教”,网友和警方各执一词。邻居和网友判断“虐打”,证据是女童头缠纱布、表情木然;警方说是正常管教,因为女童母亲身患侏儒症、孤僻无业、不拴无法管教。舆论喧嚣,僵持不下,关于“正常管教”,有没有一个相对清晰、明确的标准? 是否受伤是一个标准。但该事件中,警方传达的几乎全是家属的解释,有没有带女童到医院做检查不得而知,自然难以服众。那么,是不是如果不造成伤残,无论父母怎么殴打、拘束都算“正常管教”呢?显然不能这么说,但法律的边界似乎并不清晰。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光靠街坊邻居热心举报不够,更需要警方、民政等部门有效作为,需要法律给“正常管教”划出明确的界限。 (京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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