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西岸时评>最新原创> 正文

“收500元红包被免职”需要常态化

2015-09-08 15:20:35郭元鹏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9月6日,江西省纪委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其中,有一起事件引起巨大关注。2015年春节前,瑞金市九堡镇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李峰收受学校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红包”500元被免职,并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9月7日《珠江晚报》)

江西省纪委此次通报的典型问题很多,典型案件很多。但是,都不如这起引起的关注度高。虽然说,免职并不是最严重的处罚,但是严不严重要结合具体的事情来看。这起事件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其被免职的原因。他收取了工程建设方的500元红包。

500元红包与被免职的处理结果放在一起,也就成了亮点。这是因为,现实生活中,收500元红包被免职的干部并未听说。对于收受了500元的红包,会怎样处理?其实,我们闭着眼睛也能想到这样几个结果:其一,教育教育也就算了;其二,压根没人提及,已经被忽略不计;其三,最严厉的处理结果,本人将500元红包退回,或者是上缴,也就万事大吉了。最终的结果是,这位校长还是校长,这位书记还是书记。这500元的红包基本不会给他的仕途带来任何影响。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小礼品、小红包视而不见,忽略不计的现实。于是,很多人在为这个因为500元红包丢了职务的校长感到可惜。问题是,这样的处理不合适吗?其实也是很合适的。按照对干部的管理规定,党员干部是不能收受红包的,500元虽然不多,但是也已经违反了党纪国法的规定,既然违反了党纪国法的规定,按照党纪国法处理一下,给予免职,给予警告,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笔者认为,这样的处理结果,不是害了干部,恰恰是对干部的最好保护。假如,这位校长收取了500元红包被党纪国法原谅了。虽然也已经有了害怕的感觉,可是依然让他当着校长和书记,干着干着,昔日的害怕后的汗流浃背也就消失了。今后遇到红包,他会收1000元的,2000元的,10000元的,最后从小贪官就变成了大贪官。你说,有多少巨贪是瞬间修炼成的?还不都是从100元的红包、500元的红包开始的?有了这次丢掉职务的处理,而且是因为微不足道的500元,今后他还敢吗?

不过,这种严厉的处理,似乎也有问题。在这次通报的党员干部中,比500元红包还多的也有,只有这位校长被处理的最严厉。那么,同样的行为,同样的性质,500元红包就被免职能不能一视同仁?校长收500元能被免职,局长、县长、市长是不是也能如此这般?

都说反腐倡廉有点难,其实如果都坚持“500元红包就免职”的标准,我想一定也不难。“收500元红包被免职”不应从此孤单。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