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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讨薪法不容,恶意欠薪谁来管?

2015-09-08 09:52:39范子军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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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网传山西省忻州原平市“金美龙”要钱农民工被刑拘一事,原平市公安局向社会通报了相关情况。警方表示,杨某山等6名主要人员的行为已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经多次劝阻无效后,8月26日原平市公安局依法对6人予以刑事拘留。(9月7日法制日报)

根据警方通报,今年8月间,金美龙华府商品住宅楼施工方包工头杨某山等人向信访办和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其工资被拖欠问题,在市领导和有关单位调查协调期间,杨某山等人连续多日指使施工队二十余名农民工聚集在市委门口,采取站人墙、静坐、拉横幅等方式围堵市委大门阻拦工作人员进出,25日晚不顾劝阻在市委办公楼内携带行李强行留宿。倘若情节属实,当然不能被容许,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给市委市政府的办公秩序造成更严重影响当然很有必要。

问题的关键在于,杨某山等人为什么会采取极端方式讨薪?倘若相关部门协调得力、有效而不会让民工们感到失望,他们又何必不顾后果而冲撞政府机关,藉以制造大动静、大影响?事到如今更有必要追问的是,尽管诉求合理,但法不容情,部分民工被刑事拘留,或是他们必须为过激行为付出的代价。但农民工被“金美龙”所欠工资,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帮他们讨回没有?答案如果是否定的,岂不有因自身履职不力而利用公权力压制民工合理诉求之嫌?

违法讨薪法不容,恶意欠薪更得管。近年来,民工采取极端方式讨薪的现象时有所闻,不但给他们自己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甚至酿成伤亡悲剧,而且也给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一旦涉嫌违法理所当然要受到依法干预。但一个不争的现实是,如果不是求助无门、走投无路,他们怎么可能不惜以极端甚至违法的方式讨薪?如果有关方面能够依法、积极、给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极端讨薪事件又何以屡屡上演?

恶意欠薪入刑已有时日,但因此而被受到严厉追究的业主却鲜有其人,正是由于监管、执法疲弱、乏力甚至懒作为、不作为,才使得极个别无良业主有恃无恐。就事论事而言,忻州民工讨薪事件政府部门有必要深刻检讨,人们更关心部分民工被拘之后他们被拖欠的工资能否、何时拿到手,恶意欠薪者又将受到何种处罚,不然,既无法终结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维权困局,又不可避免损伤政府公信和法治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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