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加坡媒体报道,一对在新加坡打工的中国夫妻,因为劳资纠纷,跑到大街上维权,手持纸张跪在马路中间,影响过往车辆行车安全,被警察拘捕。这对夫妻显然是直接拷贝了国内一些人的行为,将之视为维权的法宝。 其实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道理都是一样的:跪不能解决问题,当街下跪更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给自己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新加坡警察处罚了这对夫妻,而我们的警察也没少处罚这样的行为。每一个在国外的人,都要入乡随俗,遵守当地法律,不能太任性了,这也是通行的法则。 但有些东西并不是通用的,比如这下跪维权,在我们这可能会引来同情,但是在人家眼里只是一种哗众取宠的方式,如果是跪在马路中间,则是对公共安全的一种威胁,非但引不来同情,反而会引来反感。 这种文明与落后,法治与愚昧的碰撞让我们看到了国民素质中那块明显的短板——不按常理出牌,喜欢走捷径,迷恋人治的力量。从这对夫妻身上,你可以看到中国人解决问题的某些惯性思维,会叫的孩子有奶吃,假如人情能解决的事往往不走正规渠道,如果一场拦路维权能解决问题,往往没有耐心听从法律的调解。人们总是在法律以外想各种各样的办法,解决不了就升级办法,闹到所有人都骑虎难下为止。他们中有一些人如愿了,有一些人则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几乎无一例外,社会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拦路维权中,交通堵塞、社会正常秩序被破坏,一小部分人的利益捆绑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跳楼秀里,社会则不得不为庞大的营救支出买单。 身处新加坡的这对中国夫妻,得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这是于情可原、于法当罚的事,但我们自己有必要反思,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促使这对夫妻用这种不理性的方式维权,在他们的思想中,是不是也根深蒂固地存在着对法律的猜疑、对公平的不信任,而这种思维习惯又是怎么养成的?一些极端的维权行为背后都有复杂的社会成因,法律不够硬,维权无门,你让农民工怎么办?政府部门不作为,自救也就成了一种无奈的选择了。 新加坡的做法提醒我们,有时候需要用一种简单的思维处理社会问题。维权可以,但不能违法,遭遇值得同情,但行为不能姑息。 但也要认识到,这种简单必须对应法治的严明。维权者对维权方式的选择,以及公众对此类事件的不同反应,其实也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对法治环境的一种判断。在一个法治的环境中,诉求需要用合乎法律的方式表达,可是一个法治的社会首先是一个维权方便、投诉有门、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人们才有可能将事放心地交给法律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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