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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不能因官员落马而“下马”

2015-08-19 11:30:07范仁碧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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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原计划2014年8月通车的南京麒麟有轨电车到现在都没见踪影。一些有轨电车车站站台前杂草丛生,顶棚上已有了块块锈斑。据了解,时任南京市长季建业非常推崇有轨电车,先后两次查看有轨电车的建设情况。但是,还没等到有轨电车开通,季建业就落马了。

近两年来,强力反腐让不少官员尤其是主政一方官员落马,原来他们主推的所谓“一号工程”“重点工程”也随着官员的落马而“下马”,成为“烂尾工程”。原因是,有的是当时决策就是错误的,有的是新官不理旧政,还有的是不问青红皂白推倒重来。因官员落马导致民生工程也“下马”,既浪费国家资金,也损害群众利益,还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官员落马,工程是否要“下马”得作具体分析。如果说当时项目立项的决策是错误的,自然应当舍弃;如果当时的决策是正确的,那继任的官员就要照常推进;如果是对工程有异议,就应该重新审议;如果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那就重新设计。

为防止民生工程因官员落马而“下马”的不正常现象发生,继任官员对前任官员所做的民生工程要正确对待,绝对不能意气用事,尤其是事关民生的项目,更要谨慎处理。应该要建立官员离任(落马)后有关项目的审计论证制度,严防项目搁浅、烂尾;要实行责任追究,对无故“下马”合法合规民生工程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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