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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拒办离婚登记凸显权利漠视

2015-08-18 16:47:03刘建国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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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当天,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仅受理国内结婚登记,暂停办理离婚登记、收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查询档案等业务。考虑到当天登记结婚的人数可能暴增,当天停止收费开票,只收取现金,需要开票的当事人可以在8月21日(星期五)开票、领取收据。(8月18日新华网)

七夕将至,按照往年的经验,当天的结婚登记人数肯定会井喷式增长。然而,即便鼓楼区民政局面临工作压力,或者出于对民众爱情的考虑,而选择了拒绝办理离婚登记的做法,也是不妥的。在我国,结婚与离婚均自由,任何人和部门都无权干涉。也就是说,只要婚姻双方达成合意,离婚就是双方的权利,民政部门应该给予充分的尊重。假如,有离婚需求的当事人确实需要在七夕办理离婚的登记,而鼓楼区民政局不予登记,这无疑是背离服务宗旨的做法。

离婚是个人自由,拥有离婚登记权的民政部门,没有权力进行干预。出于部门利益考量,变通服务方式和手段,为离婚之人设置门槛和障碍,无疑是权力对权利的戕害。不管处于何种原因,不管处于什么目的,作为民政部门,都应该处处维护公民权利,不能漠视公民的需求。

对于鼓楼区民政局来说,可以加班加点,也可以临时增加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有序平稳进行。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应该一视同仁,认真对待,切实满足公众的需求。尤其,社会多元化的发展,赋予了公民对婚姻更多的自由选择权,在公民权利面前,民政服务则不能“掉链子”、“甩脸子”。由此,鼓楼区民政局七夕拒办离婚登记,不仅背离了自身工作职能,更损害了公民个人权利,应该及时改正。

应对“结婚潮”,鼓楼区民政局应该未雨绸缪,周密部署,妥善应对,进而满足不同群体的要求。再说,七夕当天办理离婚登记的人数可能寥寥无几,并不会过多地增加工作量。如此看来,同时开展结婚与离婚登记服务,真的有那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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