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要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各单位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今年以来,“落实带薪休假”已然成为一个高频词条,在媒体和社交圈内引发热烈讨论。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出台多年,但在现实中,职工休假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非常普遍,带薪休假依然只是“看上去很美”。 带薪休假落实难,主要体现在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的弱势地位,尤其是大量对人力成本精打细算的中小民营企业,仅仅依靠用人单位的“自觉”,恐怕很难有足够的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的动力。带薪休假面临的主要困境,是职工难以积极主张自身的休假权,要打破目前的僵局,实质性推进带薪休假,除了法律规定的支持,也需要寻找更多途径和办法。 此次国办发布的《意见》,就带薪休假的具体细节提出了多种方案,鼓励错峰和弹性休假。事实上,在《意见》正式出台以前,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的“2.5天休假模式”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有网站调查的数据显示,超八成参与投票的网友认为该短休方案可行,很多人表示,相比于连续5天、10天的带薪年假,这种巧妙的安排不仅便于短途旅游,也更有可能得到落实。 与此同时,网友也普遍表达了担忧。在一些连双休日等法定节假日都没有保障的企业,这种并不具备强制力的设计是否能如愿发挥作用,在很多人看来是要打问号的。这样的担心有其现实背景,换一个角度说,也是对落实带薪休假难度的充分估计。但是,对带薪休假的讨论,不应当陷入以落实难为前提的循环论证中,还要看到不断尝试的积极意义。 通过提供更多的可选方式为落实带薪休假创造条件,尽可能降低带薪休假的阻力,这本身就是一种突破的尝试,客观上为带薪休假的落实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这个意义上,“2.5天休假模式”的设计,对企业而言所减少的只是“0.5天”的工作时间,对职工来说却具有显著的休假效果累积放大效应,类似这样兼顾双方的灵活方案越多,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也会越高。 化解职工休假权和企业效益之间的矛盾,本质上是一个复杂的博弈过程,既有市场逻辑的参与,又不可忽视福利视角。在现有条件下通过拓展新的具体路径,提供更多相对可行的选项,显然更有助于缓和这一对矛盾,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接近和达到落实休假权的终点,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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