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群众越远,“证明”越多
2015-08-12 07:15:29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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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漳州华安县公安局华丰派出所的一张“证明”引得网友疯狂转发。原来该“证明”中,派出所质疑华安县电信部门工作人员,人还健在,且行动自如,活生生地在你们面前,身份证、户口本都还在,还要派出所开具其还健在的证明,有必要吗? 10日下午,漳州电信分公司调查后回应说,当事人是原邮电员工遗属,是为了领抚恤金,为了避免冒领抚恤金情况的发生,按照相关规定,确实需要开健在证明。(8月11日《海峡导报》) □老癸 最近一段时间,乱七八糟的“奇葩”证明接连不断,这些证明最大的作用就是能让政府工作人员不出办公室就能履行工作职责。政府工作人员必须为人民服务,但像这样提供服务,却首先需要群众投入大量精力“为他们服务”。 分析一下这种“证明依赖症”,其实病根就是在当事部门的懒惰上,就比如这个电信部门的抚恤金发放问题。一个县的电信部门人员能有几个?其中能享受到抚恤金的员工家属又能有多少?而且这样的家庭应属于单位的关爱对象,不管是从工作职责上还是从道德上或者人情世故上,单位都应该不时派人对这些家庭进行慰问,看望和家访,平时的走动不仅能表达单位的关心和敬意,也能更全面地了解这些家庭的生活状况。而如此一来,这样的“奇葩”证明也就会迎刃而解。 不用说,电信部门通过这一纸证明,就能把平时和这些群体的互动省去大半,小单位是这样,大单位更是这样,企业是这样,政府部门更是这样。 证明越多,往往只能证明政府部门跟群众的距离越远,也说明我们某些部门的双腿越来越懒。现在我们都在大力提倡群众路线,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得如何,从这些五花八门的证明上或许可见一斑。 按规定办事不该被指责 □王锦南 事实上,这份证明师出有名,华安县电信部门要求的“健在证明”完全是按上级规定办事,这种做法不应该被指责。 虽然我也不能理解“健在证明”,但我还是觉得,作为一个县级电信部门在执行省级部门的规定上不打折扣,不能说是坏事。 至于按规定办事却催生了“奇葩证明”,这需要出台规定的上级部门反思,在堵住漏洞的同时让规定亲民、便民,而不是指责执行规定的基层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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