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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健在证明”为何能如此有理有据?

2015-08-11 17:58:47马涤明等来源:东南网综合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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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奇葩“证明”,就要“蹬鼻子上脸”

杨奕樊

相信不少人看到这则新闻都会同笔者一样,诧异于怎么又是这样的“证明”新闻。的确,近段时间关于各式各样的“证明”的事件层出不穷,可谓是“琳琅满目”,就在我们还在吐槽上一件“我妈是我妈”的奇葩证明时,又被一个“活着”的证明冲进视野,让网民看后感觉啼笑皆非。

同时,网络上也对派出所的行为存在某些质疑,认为该派出所刻意模仿之前的类似事件,有作秀的成分。作不作秀姑且不提,对待这种“证明”又岂能一笑了之,就需要这种“蹬鼻子上脸”,不依不饶的“作秀”。这种为了群众、从群众利益出发,替人民呼声呐喊的行为,是“作秀”又如何?这样的“作秀”再多又何妨?

“活着”,本是一个深奥的话题,在被要求开具证明的同时,笔者不免想反问当事人:你能证明你真正的活着吗?当然,这仅仅是句戏言,但是,我们去试想,当一个七旬老人被要求证明自己活着的时候,他的心情是怎样?这个证明,到最后,证明的无非是办理手续的繁琐、对待群众的不人性化以及为民服务责任心的缺失。

要防止千奇百怪的“证明”的再次出现,首先是要加强监督管理,对于自身发现或是群众举报的让老百姓“绕圈圈”,“踢皮球”行为坚决处理并及时改正。二是简放政权,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制度法规,减少老百姓不必要的繁琐手续,既服务百姓的同时又加快我国政府职能由全能型向服务型转变的步伐。三是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增强责任心、加强责任感,从实际出发、从群众出发,提高为民服务的意识,办理群众的事情人性化,做到以人为本。

少一些“证明”,多一些理解。这些“证明”,不仅仅让老百姓感觉身心疲惫,也拉远了群众与政府的距离。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把为人民谋发展增福祉作为最大责任”。让为民服务成为行使权利的前提,希望这个前提能尽快成为所有公职人员的准则。笔者相信,在政府不断完善自身与外界的监督下,这样的“证明”最终将会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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