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川师大女学生向社会借资200万以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帖子在网络上走红。文中,自称川师大毕业的21岁女生樊师贝希望有人能够“支持”她200万元,可以为父母在城里买一套房子+装修+两份社保,目前还没有工作的她承诺将在15年内将贷款还清,并且承诺“我的后半生将为你而活,创造的财富都可以属于你”。 为了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准备把自己的后半生抵押出去。当你刚准备为这份孝心感动时,却又觉得不是滋味,你甚至会怀疑,这真的是因为孝吗?即便真为孝而来,有必要采取这样的方式吗? 人们在影视剧中经常看到“卖身葬父”的桥段,这也常常会成为整部戏的泪点。在一般人看来,这就是孝啊,怎不让人感动。这样的桥段,在现实生活中也有翻版出现,可得到的反应却有不同。比如前几年风行过的 “卖身救父”,就在舆论场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人认为需要支持,有人认为动辄“卖身”不可取。 为什么古人“卖身葬父”收获的是满满感动,而今人“卖身救父”却受到不少非议?这是有原因的。从媒体的调查来看,很多“卖身救父”的人掺杂着不可告人的动机。比如有人是为了炒作,有人只是为了圈钱。你不能否认,今天同情心是存在消费空间的,很多“卖身救父”的人都得到了救助,只是真相大白后,一些异化的“卖身救父”伤害了人们的同情心。除此之外,还涉及到人们对救助的认识。 发展永远都是参差不齐的,这个社会永远都存在需要救助的人。但在人们看来,求助是需要条件的,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求助;求助也是讲究方式的,不能无所不用其极。如果一个家庭真的陷入困境之中,而且个人穷尽了一切努力依然无法脱困,那就可以也只能向社会求助。但社会发展到今天,“卖身”这样的做法还是过激了一点,并不值得提倡。特别是一些“卖身”,涉及到一些暧昧的东西,更是越过了边界。 以这样的视角视之,这位女学生“借钱尽孝”,有着不少的问题。首先很难判断,这到底是为了尽孝,还是以孝为名谋求一夜暴富。其次,从新闻中看到,这位女学生的家庭并没有陷入到极端困境中。如果这都需要向社会求助,那整个社会就只能陷入到求助的汪洋大海中了。另外,在求助手段上也会层出不穷,以后求助不是拼悲情而是拼创意,拼形式新颖。再者,这位女学生称“我的后半生将为你而活,创造的财富都可以属于你”,更是给人带来了不好的联想。 一定意义上讲,“借钱尽孝”是“卖身救父”的翻版,而且还没有“卖身救父”的悲情铺底。由此也难怪,这一做法会受到不少质疑。比如有专家表示,这种想法极其不靠谱,有不劳而获的嫌疑;还有网友认为,“尽孝的方式有很多种,力所能及就好。”这不是人们没有同情心,而是担心同情心被消费,更担心这会助长整个社会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思想。 现在很难判断“借钱尽孝”到底是为孝而来,还是借孝之名。但不管如何,“借钱尽孝”面临着复杂的道德困境。你永远都不能否认,孝是这个社会不可多得的美德,而且很难说得清,这样的求助会不会得到一定的社会帮助。但我们还是认为,一个人向社会求助是讲前提讲方式的。具体地讲,必须建立在真的需要帮助、已经付出努力的基础上,而且求助的方式应该不给社会带来伤害,不给别人带来联想。 |
相关阅读:
- [ 08-05]借200万尽孝:以恶心换网红?
- [ 08-04]女大学生欲借200万提前尽孝有些不靠谱
- [ 10-27]要尽孝,别愚孝
- [ 10-14]“子女尽孝政府买单”意义远大于争议
- [ 06-19]尽孝须及时莫待后悔迟
- [ 10-22]尽孝不能止于“孝工资”
- [ 02-07]“尽孝”这本经为何“难念”?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