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夏季高温期来临,安监总局、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不少网友反映多年没有领到高温津贴,有许多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已经数年没有进行调整。专家表示,要明晰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以促进高温津贴的落实。(7月12日央视网) 进入“伏天模式”后,防暑降温日渐重要,年复一年的高温补贴话题又成为关注的热点。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原本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而实施的福利性措施。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高温津贴却屡遭用人单位的“冷抵抗”,成了从事高温作业职工们可望而不可即的奢望。 高温津贴为何屡遭“冷抵抗”?据了解,现行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是2012年6月29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制订发布的。该《办法》究竟算部门性法规还是政策性文件,其性质归属并不十分明确。根据 《立法法》“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相关规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显然并不符合“部门规章”的条件,或应被视为“规范性文件”的范畴,这种模棱两可的制度定位,势必影响到《办法》的震慑性和执行力。 同时,由于用人单位往往处于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劳动者或囿于对政策的不了解,或抱着“为了每天几元钱丢了饭碗不值得”的心理,不敢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该拥有的权益,于是,用工单位在对政策的藐视和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中,高温津贴就成了镜花水月。 因此,高温之下,其实更考验政府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的水平,需要有关部门把工作做得更实、更细。笔者以为,避免“高温津贴”的制度虚设,亟需在提高高温津贴法律效力的基础上,加大惩处力度,增加违法成本。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主动出击,走进企业、走进市场、走进工地,多和劳动者沟通交流,查出所有不依法依规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并进行严厉处罚。只有这样,高温津贴才不会遭遇“冷抵抗”,沦为墙上画饼,才能真正为劳动者带来一丝清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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