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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加伞电动车不能仅限于“路口执法”

2015-07-01 16:37:11 林旻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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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周开始,福州持续高温,而伴随着炎热的天气,福州街头的电动车加装遮阳伞乱象也“井喷”。6月29日下午和30日上午,鼓楼交警大队在华林路西湖宾馆路口查处该乱象,两天超过30名骑手因此被处罚款50元。(7月1日《海峡都市报》)

为何加伞电动车现象屡禁不绝呢?站在骑手的角度上看,不加装遮阳伞可能意味着骑手需要顶着三四十度的骄阳下行车,舒适度可想而知。另一方面,虽然加装遮阳伞有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存在,不过应该承认,这毕竟属于小概率事件,不乏有骑手存在侥幸心理。另一个导致违法机会成本大幅降低的原因是现行的全国性的交通法规并没有明确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目前交管部门的查处依据也是各地方性的交通法规,而且力度不大。在此语境下,就预留了加伞电动车违法的生存空间。

况且,形同“破窗效应”,当骑手乃至广大市民在一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违法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车在冠冕堂皇地行驶着,大家对相关法规的敬畏感就会大大降低。囿于“趋利避害”的本性,当一个人占着公共安全的便宜来方便自己,而且不大容易被查处时,群体性的效仿心理也会滋生。

实际上,该棘手问题并非无解。以提高电动车骑手的舒适感来说,选择穿防晒衣、戴遮阳帽不失为两全其美之举。而对于交管部门,如果管理方式仅限于“路口执法”,一定程度上就折射出执法管理思维上的粗糙与落伍。这种“运动式”的专项整治行动本就很难持续,长期效果也难以保证。

安全问题无小事。当务之急,需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全国性的权威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构建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好电动车源头治理。并将预防与整治相结合,实行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和组织管理的社会化,动员基层单位力量,加强对电动车的摸底和具体驾驶者的宣传教育,形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短评:不妨让营造“城市树荫”为骑手遮阳

看看今天我们的城市,确实是越来越大了、越来越美了,城市道路也越来越宽敞了,但美中不足是还欠缺了一些绿色,尤其是宽敞的道路两侧的行道树,更是鲜少有郁郁葱葱、浓荫如盖的景象,整个道路都在阳光的暴晒下,又哪里能有阴凉地呢?而有的行道树还因各种原因面临着确被砍掉的危险,2014年7月21日媒体就曾报道福州仓山区金祥路50多棵绿化树被拦腰斩断的新闻。城市里缺少了树荫,市民通过加装遮阳伞来营造“树荫”,其中也有些许的无奈,但这样的行为显然是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

如果说交管部门严查违法安装遮阳伞,是一种“堵”的方式,那么科学合理地规划城市绿化,给市民提供更多的绿荫则是一种“疏”的方式,而且这才是治标治本的良策。可以试想,假若城市道路两侧都是绿荫如盖,哪个车主还会去安装遮阳伞呢?(赵连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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