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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不能只剩“高温”没“补贴”

2015-06-17 11:24:15高倩倩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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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在高温下工作的你可别忘了领高温津贴。根据规定,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不过,一位工人近日网上发帖表示,自己和200多位工友5年都没领过高温津贴。(6月17日搜狐新闻)

记者昨日调查了建筑工人、快递员等多个群体,其中的很多人表示并未享受过高温津贴。而不少企业老板表示,没发高温津贴是因为企业效益不好。人社部门则表示,企业盈亏不应该成为是否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高温津贴可不是企业赚钱了才发的。

企业由于自身利益不发放高温津贴自然不对,但是企业经营者也是抓住了工人不了解政策和政府监管不到位的漏洞,违法的风险成本极低,在高额利益面前,选择就可想而知了!

从事一些室外工作如建筑工、清洁工、快递员等,一般都是文化水平不太高的农民工,他们对政策不甚了解,针对这样的现状,政府部门应该对症下药,通过运用一些通俗易懂的形式,把政策宣传到位。可以在工地发放宣传明白纸或者定期对农民工进行政策方面的培训,使他们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有深入的了解,不给企业老板欺瞒工人、漏发福利的机会。

政府监管部门也应定期对企业进行审核,深入农民工群体了解他们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况,对于拒不发放的企业应该按照政策给予相应的处罚,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确保农民工享受到法律规定的各项权益。

由高温津贴事件,我们也可以辐射到其他的一些方面,比如农民工工资拖欠。现在农民工维权还是面临很多困难的,与其出现问题后去维权,为何不尽量保证不出现问题呢?政策普及与政府监管,是我们必须要坚持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提高农民工的个人素质,了解政策;另一方面加强监管,给农民工享受权益创造一个良好氛围。修补好这两个方面的“漏洞”,从根本上减少农民工被侵权的问题,也就减少了农民工维权的种种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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