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保委昨天曝光的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在未经消费者确认和同意的前提下,19款被抽检的全新手机每台至少预装了27个软件,最多的一台预装了71个软件。不仅如此,还有3款手机预装的软件根本无法卸载。一款标称8G容量的智能手机,可使用容量只有4.26G,占比仅为53%;还有一款手机在开机、注册入网及120小时待机过程中,消耗近80MB流量。(6月16日《解放日报》) 这一抽检结果表明,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智能手机乱象丛生,主要表现为容量不足、软件异常、“偷吃”流量等问题。法律专家认为,电信厂商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已涉嫌商业诈骗,消费者完全可以依法维权。 笔者分析,手机制造商及电信运营商精心设计的手机容量骗局,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手机容量“缺斤少两”,实际容量达不到产品说明书所标称的容量;二是随意乱装软件,既占用了手机容量,更坏的主要是套取话费,软件在运行过程中是要消耗流量的,即便手机不上网,软件同样要“吃”流量,软件越多消耗的流量就越大,而流量是要花钱买的。 面对手机容量骗局,消费者该怎样维权?窃以为,如果属于“缺斤少两”,经权威部门检测认定后,用户完全可以依据电子产品“三包”规定要求退货,并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假一罚十”原则要求赔偿。 但如果属于乱装软件占用容量,套吃流量,消费者维权恐怕比较困难,因为一部手机究竟应该安装多少个软件,目前尚无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完全由制造商随心所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这一技术领域的覆盖几乎为零。 通过多装软件占容量、吃流量,实际是一种技术欺诈。因为大多数用户对手机软件知识知之甚少,技术欺诈便有了可钻漏洞与生存的市场,对此须依法严治严罚,这需要三管齐下。 首先要依法规范。市场上出售的新手机到底可以预装多少个软件,应制定出台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技术规范。其次,要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手机外包装及说明书要清晰标注产品标准容量、实际存储容量以及可使用存储容量等数据,并且要详细说明预装软件的名称、数量、作用及占用容量空间等,供消费者选择,对用户不需要的软件,运营商有责任帮助卸载。第三,要加强监管。执法部门对市场上销售的各款智能手机要定期抽查,一旦发现容量“缺斤少两”、超标预装软件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要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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