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模式”又要启动了。高温费今年怎么发,标准是多少,这一话题的热度迅速升温。记者日前获悉,江苏今年的高温费暂不调整,依旧执行2011年的规定,即每人每月200元,从本月起发放,连发4个月。同时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高温费发放的检查力度。(6月15日《现代快报》) 记者调查发现,高温费发放有些乱。总体来说,国企执行状况良好,不少单位实际发放的高温费超过了省定标准,但私企执行情况则不理想。记者走访建筑工地、快递公司、露天停车场等高温露天作业集中的场所,很多劳动者表示,去年一个夏季没看到过高温津贴,也没奢望能拿到津贴。 可见问题的关键,不是高温费标准的高低,而是有相当一部分劳动者,压根儿就没拿到过,甚至想都不敢想。也就是说,与之高温费,现在许多人担心的,并不是标准不调整、不增加,而是用人单位耍花招不发放,劳动者根本拿不到。 同时,这等“怕”,不是江苏独有,而是一个共“怕”。事实上,江苏这方面的工作,相对而言是做得比较好的。如2013年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案例》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的行为确定为违法行为。这意味着高温津贴不再是一项福利,而是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补偿,是强制性的规定。可纵然如此,仍有一些用人单位不当回事,这说明只有原则性的政策条款,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会导致一些企业在执行上“便宜行事”,需要当地有关部门能尽早出台实施细则,使法律条款便于操作和执行,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需要用人单位的自觉和良心,更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和督查。只有让那些敢于“不发放”的用人单位得不偿失,高温费才可望落到实处。假如标准虽然年年上调,但却只是一个发放不了的标准,有什么用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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