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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不作为”锦旗被拘应理性看待

2015-06-16 08:12:35雷若愚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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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给政府部门送不作为锦旗却遭行政拘留,农民工张蓬冲杨凤强日前分别将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光明路分局告上法庭。(6月16日 《南方都市报》)

今天5月,河南省平顶山市农民工张蓬冲与工友等数十人因与当地一家建筑公司产生劳动纠纷迟迟未得解决,先后到湛河区政府和平顶山市公安局反映诉求,同时给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先后各送了一面“不作为奖”锦旗,随后张蓬冲及其所在公司经理谢金红等四人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扰乱单位秩序为由行政拘留。其实,事件的经过其实很简单,无非是农民工在工地打工,因劳资纠纷发生冲突,公安机关未及时立案,人社部门未予以协调解决。于是农民工就认为这两个部门存在不作为行为,于是就送锦旗表达对这两个部门的不满。

我们暂且不管送锦旗是为了吸引大家的眼球,还是想通过媒体关注从而达到解决劳资纠纷。有一点却值得反思。当农民工因以扰乱单位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后。如今,却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行为说不。笔者就想反问这几位被拘的农民工,被拘后知道对公安机关的行为提起诉状,那施工单位拖欠工资后没有发生冲突前为何不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同样认为不合理,可处理方式为何完全不一?

笔者认为,一方面是在大家的固有思维中根深蒂固的认为有困难就该找政府。于是发生劳资纠纷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找政府解决而不是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的确,任何公民遇到任何困难都可以找政府帮助解决,但大家往往忽略了一点,政府也不是万能的,政府在知晓问题后也需要一个调查、了解、核实、处理的过程。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当事农民工缺少底气。为什么?如果农民工手中有和纠纷方签署的用工合同,完全可以将欠款者告上法庭。笔者认为,明显这些农民工没有签订用工合同,往往正是农民工无合同,无安全保障,遇到聘用者不讲诚信,劳资纠纷当然发生。纠纷发生后,维权空口无凭,自然很困难。而这种因无合同用工所引起的劳资纠纷往往是当前劳资纠纷发生的主因,究其根源还是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相关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的结果,都需要好好反思。

回到这起事件,无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公安机关对扰乱单位秩序的农民工予以行政拘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毫无乱作为或乱执法行为。作为被拘的农民工也好,关注此事的公众也罢,都应理性对待被拘一事。再遇到类似事件时,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应通过用一些过激行为来达到自己的某些目的,这往往会出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得无法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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