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增收节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效益下降的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必须下降。据了解,今年2月9日,国资委就曾发布通知称,若央企利润总额目标值下降,同口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 企业效益下降了,工资跟着下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儿,这就好比居家过日子,家庭收入少了,伙食标准、各方面开销当然都要跟着受到影响。既不能仗着借钱过日子,也不能上街上抢去不是?关键还得是想办法如何增加家庭收入,提高企业效益才行。 很多时候,效益不好调整职工工资是企业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因为这毕竟关系到员工队伍的稳定,影响到人工作积极性地问题。可是在市场经济竞争体系之下,企业如不能通过某种手段积淀一定能量,为企业生存留有一定空间、一丝余地的话,日后就很难再有翻身的机会,最后难保不会破产倒闭令更多的人失业。 此番,国资委能从一个更高的层次提出,“效益下降的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必须下降”应该说是对企业的一种保护,很大程度上更是一种对央企、国企不思进取、不愿面对改革懒政思维的一种鞭策。 近些年,部分央企、国企凡事都不乏“等靠要”的思想,对市场缺乏敏感性,不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总认为自己“背靠大树好乘凉”,致使企业内部缺乏活力,更缺乏向上的动力,不能给国家经济做出应有的贡献,个别时候还成为了负担。降薪将能够有效帮助这些央企、国企融入市场机制运作,树立其效益至上的理念,实现从重发展规模、发展速度到重视产品质量,核心价值竞争力的转变。最终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的效果作用。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 当前,我们还是应该把目光聚焦在央企、国企在经济处于深度调整时期,复苏动力不足的情况下,如何保证自身效益不降,保证员工收入不受损的各项改革措施上。看他们能否用好市场管理手段,通过资源整合、生产力布局调整等手段,盘活资产,减少浪费,让有限的投入换取最大的效益,最终实现经营业绩扭转反冲,凤凰涅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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