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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放开药企不能放纵

2015-06-08 11:10:45苑广阔来源:法制日报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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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店看见自己每天吃的地高辛片从原来的1瓶6.7元暴涨到68元时,家住西安市桃园路的岳先生惊呆了:“难道6月1日药价放开后,药品就可以这样离谱地涨价?”(6月7日《深圳晚报》)

药价放开是尊重市场规律的表现,等于是把以前的政府定价变为现在的市场定价,当然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药价放开以后,老百姓也有一些担心,那就是一些药企或商家趁机哄抬药价,加重消费者的经济负担。从媒体曝光的情况来看,老百姓这种担心并非完全是杞人忧天。

面对外界的质疑,不管是具体生产地高辛片的药企,还是处于流通环节的医药公司,都表示药品价格暴涨是因为该药的原料都是从国外进口的,近期原料价格上涨,所以药品也随之上涨。与此同时,以前国内有三四个药企生产这种药品,而现在只剩下一家了。这种解释背后其实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原材料价格上涨了,所以药品价格上涨了;二是生产厂家只剩下一家了,所以价格上涨了。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是第一种原因的话,应该算是正常的市场因素,药价上涨无可厚非,但如果是第二种原因的话,是否也就意味着药企觉得全国只有自己一家在生产这种药,事实上处于对这种药品的市场支配地位,所以才敢向消费者狮子大开口呢?所以我们现在需要确定的,就是这种药片价格的暴涨,到底是第一种原因,还是第二种原因,抑或两种原因都有,但所起到的作用不同。

药品价格放开是好事,但放开绝对不是放任不管,如果有药企或医药批发公司、药店错误理解了政府放开药价的目的,那就大错特错了。更加确切地说,政府放开药价,不是对药价不管了,而是从事前的定价管理转变为事后对价格行为的监管,是一种放管结合,有放有管。所以一旦市场上某种药品的价格出现了明显违背市场规律的异常波动,或者是某家药企、药店存在市场垄断、哄抬药价的行为,那么物价、工商部门,理应介入调查和监管。

对于药企、医药公司和药店来说,面对药价放开自己不能放纵,而是应该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之下,通过良性的价格竞争,通过提高自身产品的质量、疗效来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这才是国家放开药价的根本目的。反过来说,如果错误理解了政府放开药价的好意,想依靠歪门邪道来获取市场暴利,则不但最终会遭受市场的惩罚,也会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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